最新!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2023-06-15 17:19:16 作者:材料科学与工程 来源:材料科学与工程 分享至:

 

|具备什么条件可被推荐为院士候选人?


《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里明确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是: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学风正派的中国公民,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了系统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成就,并为中国科学技术事业或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突出贡献,可被推荐为院士候选人。被推荐人应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方面的研究工作。


《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里明确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是: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院士候选人,并经选举当选为院士。

 

“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主要是指: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候选人在工程科技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和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并有显著应用成效;或在重大工程、重大科研任务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创造性地解决关键科学技术问题,作出重大贡献;或为重要工程科技领域的奠基者和开拓者。以上各项包括在培养工程科技人才方面作出的成就和贡献。


“学风正派”是指候选人应具备胸怀祖国、服务人民,追求真理、勇攀高峰,坚守学术道德、严谨治学,甘为人梯、奖掖后学等精神。


“品行端正”主要是指候选人应具备优良的科学道德与学风,良好的行为品德和端正的工作、生活作风。

评选与选举原则里提到,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重视候选人对国家发展和安全的贡献,对科学技术发展的贡献和原创性科技成果,以及其科学家精神和学术道德,重视其突出的工程贡献。


|有哪些人员,被特别提到注重推选为候选人?


中国科协院士候选人推荐通知里提到:注重发现和推选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专家,注重推选国家急需的关键领域和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人选,注重推选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工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选。


推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应注重推选55周岁以下的人选。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应注重对在西部边远地区的贵州、云南、广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9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累计20年(含)以上的专家的推选,注重对优秀的民营企业专家、中青年专家、女性专家的推选。


|有哪些情形的人员,不得作为候选人?

 

《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里规定有这些情况不得作为候选人:

1.有犯罪记录的;

2.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受到过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或者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及撤职、开除等处分的;

3.因违纪违法等问题受到处理且尚在影响期内的;

4.因所犯错误群众反映强烈或者因重特大事故事件受处理处分,影响尚未消除的;

5.因品德失范行为受到处理的;

6.因严重学术不端和违反科技伦理等问题受到处理的;

7.存在学术造假行为的;

8.在增选中开展请托、游说、拉票、助选、贿选等活动的。


候选人存在以下情形的,终止其评选程序:因违规违纪违法、学术不端被取消或暂停候选人资格的;中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意见要求不再作为候选人的;候选人本人申请退出院士增选的;在院士增选过程中身故的。

 

以下人员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

一)任职期间的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

(二)因品德失范、学术不端和违反科技伦理等问题受到处理的人员,以及因违纪违法等问题受到处理且尚在影响期内、或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

(三)已连续3次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有效候选人和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候选人的人员,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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