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正式发布了2024年度项目指南。除了本年度重点关注的相关改革举措,申请规定和各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也需要特别关注,尤其是各学部单独的一些不予资助范围。
A 数学物理科学部
未发现指南有不予受理相关表述。
B 化学科学部
1.涉及科研伦理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应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作为附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或不予资助。
2.为使科学家集中精力开展研究工作,上一年度或本年度已获得高资助强度项目[如重点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基金项目中的重点支持项目/集成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资助的项目或课题负责人,以及申请项目与申请人承担的其他国家科技计划研究内容有重复者,本年度申请低资助强度项目时原则上不再给予支持。
C 生命科学部
1.生命科学部各科学处及学科部分,具体说明了学科资助范围和不予受理的内容,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拟申请学科的项目指南,并确保申请书中提供的学术成果信息准确无误。
2.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代码1请选择至二级申请代码,凡是只选择到学科一级申请代码的,一律不予受理。
C02 植物学
植物与环境互作申请代码(C0205)下可受理植物共生互作申请,但不受理农作物和其他经济作物栽培相关研究的申请。
植物化学申请代码(C0209)下鼓励对植物中重要化学成分的深入挖掘及功能研究,但不受理以植物化学成分的药理学研究和结构修饰或合成研究为主要内容的申请。
C04 动物学
提醒申请人注意:本学科不受理仅以模式动物为研究材料的医学相关研究申请,不受理以家畜家禽为材料的应用研究申请,不受理农业害虫相关应用研究申请。
C09 神经科学与心理学
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由于本学科研究领域较多,申请人需准确选择二级申请代码进行申报。
C10 生物材料、成像与组织工程学
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本学科不受理非生物学及医学方面的材料学研究。
C11 生理学与整合生物学
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本学科不受理以野生动物(比较生理学除外)、植物、藻类为研究对象以及中医学科的项目申请。
C13 农学基础与作物学
本学科在农学基础研究领域(申请代码C1301、C1302和C1303),开展多学科的交叉研究应注重与农业生物学问题有机结合,不受理单纯以农业机械、农业物料、设施环境为科学问题或主要研究内容的申请;农业生物系统工程学领域(申请代码C1303)不受理以畜禽、水产等农业动物为研究对象的申请。在作物学研究领域(申请代码 C1304~C1312),不受理以园艺作物、林木、牧草与草坪草、药用植物与中药材、拟南芥等为研究对象的申请。
C14 植物保护学
本学科项目申请应注重以农作物有害生物为研究对象,以防治或控制有害生物危害为研究目标,否则不属于本学科资助范围。本学科不受理以林木与模式生物(拟南芥、果蝇等)为主要研究对象的项目申请。
C15 园艺学与植物营养学
本学科不受理以林木及拟南芥等为主要研究对象,以及偏重医学健康研究的项目申请。
C16 林学与草学
本学科不受理:①以动物为研究对象的有效活性成分药物学功能验证(包括抗肿瘤)的项目申请;②切削刀具研发、林区道路桥梁设计、森林工程机械设备、森工土木建筑等项目申请;③不以森林生物质为研究对象的林产化学方向项目申请。
C17 畜牧学
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在本学科申请项目,应以畜禽和蜂蚕等农业动物及伴侣动物为研究对象,与其他学科的交叉不应该偏离上述研究主体,否则不予受理。
C20 食品科学
本学科不受理以下项目申请:①涉及疾病治疗和药物研究以及利用人体开展临床试验的研究;②保健品开发研究;③以农业动植物养殖、种植为主要研究内容的项目。
D 地球科学部
D05 大气科学
“D0509大气观测、遥感和探测技术与方法”“D0510大气数据与信息技术” “D0511大气数值模式发展”“D0512地球系统模式发展”等四个申请代码适用于支持在大气科学领域开展新技术与新方法探索的研究,基于已有技术开展理论和应用研究的项目申请不适合选择上述申请代码。
E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未发现指南有不予受理相关表述。
F 信息科学部
未发现指南有不予受理相关表述。
G 管理科学部
1.避免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复资助
为优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源配置,保证项目负责人有精力完成好已承担的国家项目,除本《指南》特别说明之外,2024年度本科学部不受理下列申请人的项目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除外):
(1)作为项目负责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后)已经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但在当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未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者。
注:已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且2024年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G字头申请代码)项目的,须以附件方式在线提交加盖依托单位法人公章的《结项证书》扫描件。
(2)在2024年度作为申请人申请管理科学部项目、同年又作为负责人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2. 本科学部不支持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项目申请书在不同的资助机构(或不同科学部)间以同一申请人或者不同申请人的名义进行多处申请。对于申请人在以往科学基金项目基础上提出新的项目申请(本文由“口袋科研”根据项目指南整理),应在申请书中详细阐明以往获资助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新项目申请与以往获资助项目的区别、联系与发展;新项目申请与申请人已承担或参加的其他机构(如科技部、教育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地方基金等)资助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3.近期启动的在研项目负责人的新申请
为敦促申请人认真做好在研项目的研究工作,本科学部对近两年(即2022年度和2023年度,特别是2023年度)获资助的项目负责人,2024年度再次提出的项目申请将予以从严掌握。
4.与已完成项目绩效挂钩
本科学部坚持对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在结题一年后进行绩效评估;对高质量完成项目的负责人所提出的新申请,在同等条件下将予以优先资助;对于以往项目执行不力的负责人所提出的新申请,将从严掌握。
G04 宏观管理与政策
健康管理与政策(G0405) 领域不资助某类疾病的病理、临床与护理等研究,相关项目申请请选择医学科学部下属相关申请代码。
H 医学科学部
1.由于医学科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注意在项目申请及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针对相关医学伦理和临床研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包括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电子申请书应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的申请项目将不予资助。
2.涉及病原微生物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部委关于“伦理和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具备生物安全设施条件,随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或合作研究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的申请项目将不予资助。
3.为使科学家集中精力开展研究工作,2023年度获得高强度项目[如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高强度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或联合基金中的重点支持项目/集成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资助的项目或课题负责人,以及申请项目与申请人承担的其他国家科技计划研究内容有重复者,2024年度申请面上项目时原则上不再给予支持。
4.医学科学部鼓励临床实践与基础研究结合,鼓励学科交叉及临床研究方法创新。2024年继续在面上项目设立“源于临床实践的科学问题探索研究”专项,计划资助约100项,直接费用约70万元/项。支持开展如下研究:①基于临床现象或临床诊疗关键问题凝练出的重要科学问题,借助临床样本和临床信息等资源,开展对疾疗诊疗和预防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创新研究(本文由“口袋科研”根据项目指南整理);②基于前期基础研究获得的创新成果,开展临床转化探索性研究;③探索临床研究新范式和转化研究新技术、新方法。研究方向应符合上述三个研究方向之一,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资助。
生殖系统/围生医学/新生儿(H04)
生殖系统/围生医学/新生儿(H04)不资助与肿瘤相关的研究项目。
血液系统(H08)
本科学处涉及肺循环与肺血管相关疾病研究内容的项目,请申请人根据所研究的具体科学问题,在呼吸系统(H01)和循环系统(H02)中选择合适的申请代码。本科学处不资助非血液系统肿瘤的项目申请,详情请参见医学科学部总论部分。
口腔颅颌面科学(H15)
本科学处不资助与肿瘤相关的研究项目,详情请参见医学科学部总论部分。
皮肤病学(H12)
皮肤病学(H12)不资助肿瘤学研究项目,相关项目请选择医学科学七处(H18)相应的申请代码。
肿瘤学(H18)
本科学处不资助肿瘤流行病学研究项目,相关研究请选择医学科学八处(H30)的申请代码;不资助血液淋巴系统肿瘤研究项目,相关研究请选择医学科学一处(H08)的申请代码。
2024 年度肿瘤学领域申请书试点改革,具体要求详见本《指南》医学科学部总论注意事项“5.肿瘤学领域(H18)面上项目改革试点要求"。
老年医学(H19)
本科学处不资助肿瘤相关的研究项目,肿瘤研究的项目申请请参见医学科学部总论部分。老年医学领域不资助与衰老机制无关的各器官或系统老年疾病的项目申请,此类项目请选择相应系统的申请代码。
检验医学(H26)
本科学处运动系统(H06)、急重症医学(H16)、创伤/烧伤/整形(H17)不资助与肿瘤相关的研究项目,相关研究请选择肿瘤学(H18)下的相应二级申请代码。康复医学(H20)领域不资助与康复机理、评定和治疗手段无直接相关性,仅是单纯疾病的发生、发展等病理机制方面的项目,相关研究请选择其他系统相应的申请代码;不资助康复工程与中医康复项目,相关研究请选择医学科学五处生物医学工程/再生医学(H28)和医学科学十处中医学(H31)相应的二级申请代码(本文由“口袋科研”根据项目指南整理)。检验医学(H26)领域不资助各类疾病的单纯发病机制及其调控途径的研究,相关研究请到医学科学部相关疾病系统内申请;不资助单纯临床检验参考系统和标准化方面的研究。此外,本科学处凡涉及遗传资源、伦理及生物安全的研究请参见医学科学部总论注意事项部分。
生物医学工程/再生医学(H28)
本科学处影像医学/核医学和生物医学工程/再生医学领域不资助肿瘤放射治疗与放射防护的申请,相关研究请选择医学科学七处(H18)以及医学科学八处(H29)相应的申请代码;不资助药物学与给药方式的申请,相关研究请选择医学科学九处(H34、 H35)相应的申请代码。
放射医学(H29)
放射医学(H29)不资助肿瘤治疗研究项目,相关项目请在医学科学七处(H18)申请;不资助放射诊断和影像学项目,相关项目请在医学科学五处(H27)申请。
食品卫生(H3004)
不资助食品加工项目申请,相关项目请选择生命科学部“食品科学”(C20)学科下相关申请代码。
妇幼保健(H3005)和儿童少年卫生(H3006)
不资助妇产科疾病及儿科系统疾病相关项目申请,妇产科疾病项目请在医学科学四处(H04)相关申请代码下申请,儿科疾病项目请根据其疾病系统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
卫生毒理(H3007)
不资助药物毒理项目,相关项目请在医学科学九处(H35)相关代码下申请。
卫生分析化学(H3008)
不资助临床检验项目,相关项目请在医学科学六处(H26)相关代码下申请;不资助药物分析检测项目,相关项目请在医学科学九处(H34)相关代码下申请。
流行病学(H3009、H3010)
不资助非基于人群的单纯实验室研究项目。非传染病流行病学(H3010)不资助卫生经济、卫生政策、医院管理等卫生事业管理相关项目申请,请选择管理科学部下属相关代码;传染病流行病学(H3009)不资助非基于人群的单纯病原学、疾病发生与治疗及预后的研究项目申请,请在医学科学部其他相关申请代码下申请。
行为及心理因素与健康(H3012)
不资助非基于人群及预防的精神心理性疾病临床和实验研究,相关申请项目请在相关科学部对应代码下申请。
地方病学(H3013)
不资助不具有地域特征的疾病项目,相关申请项目请选择不同疾病系统申请代码。
中西医结合(H33)
本科学处不资助无中医药研究内容的项目,单纯的现代医学研究项目,请在医学相关学科(HO1~H30)申请;天然药物研究项目,请在药物学(H34)或药理学(H35)申请;中药资源研究应体现中药材的特有属性,如中药材生产过程的产量、品质相关特性,开展中药资源保护、生产和新资源研究,不支持非药用植物、非药用动物、非药用矿物的资源研究;中药药效物质和中药药理学研究须说明与中药功效的相关性或对中药学科发展的学术价值;少数民族药学研究应写明与少数民族医药理论或传统用药原则的相关性;不资助非自然科学属性的中医药研究项目(本文由“口袋科研”根据项目指南整理)。研究中药复方或针灸穴位的项目,应在申请书中介绍处方组成或相关穴位,如不便在申请书中介绍,应通过保密信函直接寄给本科学处,并在申请书中予以说明。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申请将不予资助。
T 交叉科学部
1.涉及科研伦理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应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作为附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或不予资助。
2.涉及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守相关规定,应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的科技安全保障承诺(作为附件上传承诺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承诺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或不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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