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地方学会及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3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函组字〔2023〕53号),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启动腐蚀领域2023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以下简称两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渠道和名额
(一)推选渠道
1.根据中国科协和两院的相关规定: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可同时选择院士和我会提名;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仅可选择院士或我会一种方式推荐。
2.我会推选的院士候选人须由所属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及各省级腐蚀与防护学会推荐产生,不受理个人申请。由各分支机构和单位会员推荐的院士候选人直接报送我会;由各省级腐蚀与防护学会推荐的院士候选人须经省级科协统筹把关后再报送至我学会。
(二)推选名额
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及省级腐蚀与防护学会的推荐名额不作限制,但应严格坚持评选标准和条件,宁缺毋滥。
二、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一)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候选人应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
(二)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候选人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学风正派,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了系统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成就,并为中国科学技术事业或人类文明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的中国公民。
(三)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凡2017、2019、2021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23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五)因品德失范、严重学术不端和违反科技伦理等问题受到处理的人员,以及因违纪违法等问题受到处理且尚在影响期内、或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不得作为院士候选人。
(六)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以及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企业首席科学家、总工程师等技术负责人及所属研究机构负责人可视情况适当放宽。
(七)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中国籍学者、专家在我会推选范围,具体参照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有关要求执行。
三、推选工作程序
按照《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要求,推选工作程序如下。
(一)我会成立2023年院士候选人推选专家委员会、材料审核小组以及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制定推选工作实施方案,完成2023年腐蚀与防护领域两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
(二)各推荐机构须组织专家遴选出符合条件的院士候选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候选人填报材料。
(三)按照中国科协相关规定,我会组织材料审核小组对被推选人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被推选人,再组织推选专家委员会专家对符合条件的被推选人进行同行评议,确定向中国科协推选的候选人名单,经学会理事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报送中国科协。
四、推选工作要求和说明
(一)推荐机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化纪律意识,按照两院关于增选工作的有关通知和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好遴选推荐工作。
(二)坚持“国之大者”。突出政治标准和国家使命,体现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导向,注重从重大科学研究和国家重大工程中选拔院士候选人。
(三)坚持院士标准。坚持“四个面向”,着重推荐(提名)长期奋战在科研和工程技术一线的科研人员,坚决破除“四唯”,突出对国家发展和安全的贡献,突出对科学技术发展的贡献和原创性科技成果,突出科学家精神和学术道德。
(四)坚持客观公正。充分发挥学术团体同行评议作用,独立自主地开展推选工作,确保推选规则和流程公开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平,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非学术因素干预。
(五)注重发现和推荐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专家,注重推荐国家急需的关键领域和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人选,注重推荐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工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选。
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应注重推荐55周岁以下的人选。推荐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应注重对在西部边远地区的贵州、云南、广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9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累计20年(含)以上的专家的推荐,注重对优秀的民营企业专家、中青年专家、女性专家的推荐。
(六)被推选人所在单位要对候选人学术成果真实性、科研诚信、作风学风和材料不涉密等情况进行把关,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各推荐机构要按照两院相关要求组织完整材料,对被推选人的主要成就及科学道德等方面情况有确切的了解。
(七)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及重要敏感事项,违反保密规定将取消候选人资格。
五、报送材料要求及时间节点
2023年两院院士评选,候选人须在“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系统”(https://kecaihui.cast.org.cn,以下简称智慧系统)注册,完成参评资料的填写, 凭“推荐码”提交至我会。具体填写内容和上传附件材料要求以系统提示为准,操作流程见智慧系统通知公告栏《中国科协2023年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指南》。
所有候选人材料应由推荐机构报送,谢绝候选人本人报送材料。报送的纸质材料必须与相应电子文件完全一致,以智慧系统生成的为准。
(一)推荐机构提交材料
请各推荐机构于2023年6月22日17:00时前,将拟推荐候选人的“2023年院士候选人推选意见表”(见附件)电子版(无签字盖章的word文件和签字盖章后的扫描文件各一份)发送我会秘书处邮箱yjk302@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候选人提交材料
院士候选人须在2023年6月30日前在智慧系统完成电子材料填写与提交,并将需要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快递至我会秘书处。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候选人需要提交的电子材料,包括: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国科协提名用)》(以下简称《提名书》),通过智慧系统在线填写,附件材料通过智慧系统上传,包括:
科技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4项);
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实施情况证明材料(不超过6项);
论文和著作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不超过6篇、册);
重大工程、重大科研任务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6篇、册)。
(2)候选人需要提交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包括:
《提名书》个人声明、所在单位意见签字盖章页各一式5份;
候选人签字的《中国工程院关于严肃院士增选纪律的“八不准”》2份;
候选人签字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中防止说情打招呼办法》2份;
候选人自我介绍配音PPT(WMV格式,严格限制不超过15分钟)、不含配音PPT的电子版光盘1张及PPT打印稿一式2份,并附候选人单位保密部门审核盖章的PPT不涉密证明。
(3)如果候选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中国籍专家,须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或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的国籍证明。如果候选人为台湾省的专家,须在《提名书》的“在工程科技方面的主要成就和贡献”中表述支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声明。
2.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候选人需要提交的PDF格式电子材料包括:
附件1.《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通过智慧系统在线填写,其他材料通过智慧系统上传,合计小于100兆;
附件2.被推荐人当前有效的中国国籍证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被推荐人还须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的国籍证明并填写《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被推荐人国籍情况说明》;台湾省的被推荐人须提供支持“一个中国”原则的申明);
附件3.《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中列出的10篇(册)以内的代表性论文、著作、研究技术报告、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的全文(原则上应有一篇或以上在《中国科学》、《科学通报》或其他中国优秀期刊上发表);
附件4.主要论著目录;
附件5.重要引用和评价情况相关内容的复印件(注明出处,应为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著作的引用和评价);
附件6.获奖(5项以内)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10项以内)证书复印件及其专利实施情况证明材料;
《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须签字盖章,具体以系统模板为准);
《候选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对候选人学术成果真实性、科研诚信、作风学风等情况进行把关,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候选人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
《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打印件15份;
签字盖章的《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2份、《候选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2份。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小红 杨吉可
联系电话:010-62320080,62333021
邮箱:yjk302@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腐蚀楼6层
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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