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1我国港口码头行业的发展
1.我国港口码头行业的发展历史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港口建设和货物吞吐量都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先后经历了五个不同的发展时期。
第一阶段:20世纪50年代~70年代初。这一阶段港口的发展主要是以技术改造、恢复利用为主,交通运输主要依靠铁路和公路为主,海运事业发展缓慢。全国港口完成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造,建立了“集中统一、分级管理、政企合一”的水运管理体制,由国家为主导有计划、有重点地建设和管理港口。1949-1972年期间全国主要港口从仅有泊位161个增加到617个。其中沿海港口深水泊位数增加到92个,全国港口货物吞吐量从1949年的1100万吨增加到1972年的1.5亿吨,其中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1亿吨,沿海港口货物中的外贸货物吞吐量达到2547万吨。
第二阶段:20世纪70年代初~70年代末。期间我国港口发展以提高港口吞吐能力及改善港口功能为主。随着我国对外关系的发展,对外贸易迅速扩大,外贸海运量猛增,沿海港口货物通过能力不足,船舶压港、压货、压车情况日趋严重。周恩来总理于1973年初发出了“三年改变港口面貌”的号召,开始了第一次建港高潮。到1978年底,全国主要港口泊位数增加到735个,其中沿海港口深水泊位达到133个。6年间全国新增港口吞吐能力1亿多吨,全国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2.8亿吨,其中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1.9亿吨,外贸货物吞吐量0.595亿吨。
第三阶段:20世纪80年代初~20世纪80年代末,在此期间我国经历了“六五”“七五”经济发展新阶段,我国港口也经历了第二次建港高潮,沿海港口的建设步入高速发展阶段,同时确定了继续建设长江等内河港口等工程。明确了全国枢纽港布局,以及重点建设煤炭、集装箱、客货三大运输体系。我国政府在“六五”计划中将港口列为国民经济建设的战略重点。期间沿海港口共完成投资107亿元(1991不变价格),开工建设深水泊位132个,建成投产54个,新增吞吐能力接近1亿吨。经过5年建设,我国拥有万吨级泊位的港口由1980年的11个增加到1985年的15个,沿海主要港口生产用泊位增加到373个,其中万吨级泊位173个,1985年沿海主要港口完成吞吐量3.1亿吨,其中外贸货物1.3亿吨。“七五”期间沿海港口共完成建设投资143亿元,新(扩)改建泊位223个,其中深水泊位91个,新增吞吐能力1.2亿吨。比建国后30年建成的总和还多,共建成煤炭泊位18个,集装箱码头3个以及矿石、化肥等具有当今世界水平的大型泊位。拥有深水泊位的港口发展到了20多个。年吞吐量超过1000万吨的港口有9个。沿海主要港口吞吐量达到4.8亿吨,外贸货物1.7亿吨。至1990年底,沿海主要港口生产性泊位1990年达到967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达到284个。
第四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20世纪90年代末,交通部在九十年代初制定了“三主一支持”即以建设公路主骨架、水运主通道、港站主枢纽和支持保障系统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基础设施长远发展规划,港口开始注重深水化、专业化建设。通过“八五”“九五”计划,重点建设了我国海上主通道的枢纽港及煤炭、集装箱、客货滚装等3大运输系统的码头,基本形成了以大连、秦皇岛、天津、青岛、上海、深圳等20个主枢纽港为骨干,以地区性重要港口为补充,中小港适当发展的分层次布局框架。与此同时,与港、航相配套的各种设施、集疏运系统、修造船工业、航务工程、通信导航、船舶检验、救助打捞系统基本齐备,我国港口己发展成为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为国家能源、外贸物资和重要原材料的运输提供有力支撑。到2000年,全国共有港口1400多个,生产用码头泊位3.3万个,其中万吨级及以上泊位784个,全国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22亿吨,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348万标箱,其中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12.9亿吨,沿海港口货物中的外贸货物吞吐量5.23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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