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是全球生命支持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财富。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经济的发展,满足了人类向海洋要效益的愿望,但在海洋开发迅速升温的同时,海洋资源也正在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压力。现实令人担忧也令人思考:海洋开发应该走一条什么样的道路?海洋资源开发过程中如何避免人类在开发陆地资源时曾经有过的失误?如何促使人们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和开发海洋呢?
海洋资源的开发对人类未来的重要意义
第一、海洋资源所具有的巨大潜力为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
众所周知,自然资源的状况,是一个社会和民族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的物质前提和基本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讲,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和经济运行,实质上主要是在围绕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的基础上进行的。海洋资源作为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与其它资源一起,在整个资源大系统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正在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经济、社会价值。
第二、海洋资源的多层次复合性特点要求其开发过程中必须系统规划、综合利用。
在海洋资源开发过程中,只有全面安排各有关方面的工作,才能确保开发的正常进行、功效提高人命与财产的安全。
第三、海洋资源的流动性特点使其在开发过程中更易产生联带影响。
海洋资源的最突出特点在于它具有流动性,即海水是流动的,海洋中的许多资源也是流动的。某一区域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不仅影响本区域内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经济效益,而且必然影响到邻近海域甚至更大范围内的生态环境和经济效益,当然,这种影响可能是正面的,也可能是负面的。
一旦因人类的不合理开发破坏了某种海洋资源的生存状况,那将对其它海洋资源的生存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并在可能危及海岸带资源、环境和经济的发展。海洋资源之间的这种联带作用,使海洋资源开发暗含着极大的风险性, 稍有不慎, 可影响全局和长远,破坏整体生态环境。因此,对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便显得尤为重要。
第四、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促使人们走向可持续之路。
由于海洋综合管理机制尚未建立起来,海洋开发技术落后,加之一些部门的急功近利,导致对海洋资源的严重破坏。表现在: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不合理,开发利用水平低、不充分,造成资源与环境的破坏和严重浪费;近海渔业资源捕捞过度使海洋生物资源、海洋生态系统遭到不同程度破坏;入海污染物总量逐年增加,致使某些海域环境污染加剧等等影响可持续开发利用的环境和资源问题越来越突出。因此,海洋资源开发和利用中必须吸收人类在陆地开发中的经验和教训, 尽最大可能防患于未然,不要重蹈覆辙。
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保障措施
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借助各种力量、依靠各相关前提条件的共同作用。从海洋资源开发的内外部保障、支撑体系来看,在当前,中国要实现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加以保障:
第一、加强海洋科技研究,利用科技进步促进海洋可持续开发利用。
海洋内涵的丰富资源,可以为人类发展提供巨大的物质支撑,帮助人类解决陆地资源短缺所带来的各种困境。海洋作为不同于陆地的特殊自然体,其自身环境的复杂性、灾害的多样性,造成开发的艰难性,由此使海洋资源的供给相对不足,大量的海洋资源无法得到充分利用。
要解决这个矛盾,关键要依靠海洋高新技术。没有一定的装备技术条件,海洋资源的开发活动将无法进行。因海洋开发是一项技术高度密集的行业,现代海洋工作广泛地采用了现代科技的重要成就,它对最新技术的使用程度,其多、其广、其高是其他行业很少能够与之比拟的。因此,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在很大程度上主要是依赖于科学技术特别是海洋高科技的支撑。
海洋科技主要包括海洋探测高技术、海洋油气矿产资源勘探开发高技术、海洋生物技术、 海洋清洁生产技术等,其应用的重点将致力于海洋资源开发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海洋资源可持续开发与保护、海洋资源开发中的服务保障技术等领域的研究。具体体现为:
加强与海洋资源持续利用有关的管理科学和应用基础科学的研究,如资源再生过程、 海水养殖容量、 海洋资源承载能力、海岸带陆海相互作用、综合管理的理论方法和机制等研究,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对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水平做出科学评价和预测,为确保开发利用海洋的行动和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依靠先进的科学,提高海洋资源勘查精度, 探索新的、 可开发利用的海洋生物、矿产、能源、水及空间等资源,以增强海洋资源转化为现实存量的可能性,提高海洋资源的供给能力,为世代利用海洋和从海洋持续获取利益提供资源储备。
提高海洋开发技术水平,在研究开发海水利用技术、海洋生物技术、深海矿产资源开采技术、海洋空间开发利用技术的基础上,逐步形成海洋开发技术研究、实验、 推广应用和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机制,推动海洋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和产业群快速增长, 提高海洋资源利用效率和附加值,节省资源,促进海洋产业可持续发展。
利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发展有利于海洋活动安全、 有效和清洁生产的海洋服务业,实现海洋观测、监测、预报和信息传输的现代化,为海洋开发、减灾防灾、保护海洋环境等提供有效服务。
第二、完善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政策支撑体系。
实现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需要有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为制度前提。但是,由于环境和资源带来的外部性问题,以及海洋资源开发所具有的特殊性,使得政府在海洋资源开发中起着重要作用。政府一方面通过相关政策支持海洋资源开发,另一方面对开发中的各类矛盾进行协调。当然,政府的作用并不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指令性安排,而是依法为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目的在于促使海洋资源开发的顺利、合理地进行。为保证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政府所采取的政策主要有:
产业政策。通过制定相关产业政策,严格限制资源浪费大、污染严重和破坏生态平衡的产业,在扶持有利于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产业发展的同时,加快处理好破坏浪费资源的产业的退出和转产。
投资政策。制定合理的投资政策,优化投资结构,对生态环境投资给予支持,保证生态环境投资与生产建设投资按比例协调发展。并通过筹措海洋产业风险基金,支持海洋高新技术的发展。
技术政策。更新传统技术和开发新一代支持可持续利用海洋资源的新技术,大力开发和推广使用可节约资源、减少废物排放的海洋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
财政税收政策。对超出国家规定标准的排污,根据规定收取排污费,还要进一步研究征收环境税,以此来促使开发者采用清洁生产技术。
资金信贷政策。建立国家海洋环境与资源保护基金,资助防治海洋环境污染和保护海洋资源的项目,这一类项目也应得到国家政策性银行的信贷支持;鼓励国家、地方和企业扩大利用外资来解决海洋资源与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
资产化管理。对海洋资源实行有偿开发利用、有偿使用制度,将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权推向市场,并将收益用于资源的补偿,使海洋资源在开发利用的同时得到保护。
第三、海洋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法制保障。
海洋立法是沿海国管理海上活动,包括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等活动的基本措施。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管理和保护海洋资源环境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根据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需要,中国已先后制定了一些涉海的专项 (或单行)法规,但从总体上看,目前中国海洋法律制度不健全,尚未形成比较完整的海洋法规体系,有的法规是陆上法规向海洋的延伸,缺乏对海洋因有特性的考虑;有些行业法亦多从本部门发展着眼,缺少对其他行业的兼顾,特别是对海洋整体利益的考虑。因此,应当建立、健全以海洋基本法和综合管理法为主体的、行业法和地方法相互配套的海洋法规体系。从保障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角度讲,当前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抓紧组织修订和起草对海洋污染防治和海洋资源保护方面的综合性法规,以便为其它专门性法规立法提供依据,在此基础上要制定地方性海洋环境与资源法规。
尽快制定出台针对海洋开发中出现的新问题的法规。
在制定有关法规时要体现对环境与资源的保护。为此,一是要在有关综合性经济法规中体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思想;二是在有关产业法中,设立独立的环境与资源保护篇章;三是要在刑法中明确危害环境和资源的刑事责任。
加强沿海及海上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和健全海洋执法监督机制,提高全民对海洋法制的认识和遵守法规的自觉性,切实保障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转载的文字、图片与视频资料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如果涉及侵权,请第一时间联系本网删除。
官方微信
《中国腐蚀与防护网电子期刊》征订启事
- 投稿联系:编辑部
- 电话:010-62316606-806
- 邮箱:fsfhzy666@163.com
- 中国腐蚀与防护网官方QQ群:140808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