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北京市面上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奖励项目资助结果发布
2025-01-24 16:05:31 作者:科奖在线 来源:科奖在线 分享至:

 

关于发布2025年度面上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奖励项目资助决定的通知

 

京科基金字〔2025〕1号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依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完成了2025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奖励项目的评审工作。经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七届十二次全体委员会审定和公示,决定资助面上项目600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500项、奖励项目10项。资助项目经费22255万元。

 

  各依托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查询申请项目的资助决定。若项目申请人遗忘用户名和密码,请同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联系查询。
  特此通知。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23日

 


 

 

关于2025年度面上及青年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的通知

 

京科基金字〔2025〕2号
  2025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决定已公告,对于不资助项目,依托单位和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查询。
  按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的,可通过依托单位以书面形式向市基金委提出复审申请。现将复审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复审目的是对项目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违反《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的程序性失误进行纠正。对评审专家的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不可作为提出复审申请的理由。
  二、复审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的,在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6日内提出复审申请。复审申请程序如下:
  1.申请人填写提交
  申请人登录依托单位工作系统(https://nsf.kw.beijing.gov.cn/bjnsfweb/),在“立项管理”菜单下,选择“复审申请管理(不资助)”菜单项,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复审申请书,并提交依托单位审核。
  2.依托单位审核
  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登录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立项管理”菜单下的“市基金项目管理”,选择“复审申请管理(不资助)”菜单项,对不资助项目复审申请进行审核。
  3.复审申请打印、提交
  单位审核通过后,将带有版本号的复审申请书打印、签字、盖章,扫描形成1个完整的PDF格式文件,并以“依托单位名称+申报编号”命名于2025年2月6日16时前发送至bjnsf02@kw.beijing.gov.cn。纸质申请材料盖章原件请依托单位留存备用,依托单位应当对所提交复审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提示:未审核通过的申请书打印显示“未提交版本”,不可作为正式版本提交。
  4.基金办审查
  基金办将对复审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对于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复审申请不予受理:
  (1)对评审专家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而提出复审申请的;
  (2)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的;
  (3)提交复审申请的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日期的;
  (4)复审申请手续不完备的。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10-55571252、010-55571239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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