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2023国家奖(通用项目)提名资格的单位(个人)名录
2023-12-18 15:15:33 作者:科奖在线 来源:科奖在线 分享至:

 

《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通知》已经正式发布,标志着停滞三年的国家奖重新启动。科奖在线根据历年提名情况,梳理具备国家奖(通用项目)提名资格的单位(个人)要求,以供大家2023年申报各类科学技术奖提供参考。

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国家科技奖实行提名制度,不接受自荐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奖人、院士、符合条件的国家奖获奖人等具备专家提名资格,省市、部委、中央军委科技委、学会、协会、社会力量设奖机构等具备单位提名资格

 

科奖在线根据近10年国家三大科技奖通用项目公示情况,将具备提名资格的单位(或个人)梳理盘点如下:

一、专家学者

根据《国家科技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具备提名资格的专家学者是指:

  1.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

  2.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不含外籍院士);

  3. 2000年(含)以后的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及以上,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含创新团队)及以上的第一完成人。

另外要求:提名专家年龄不超过70岁,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奖人年龄不受限制。提名专家不得作为本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候选人,不得参加本人提名项目的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活动。联合提名时,与候选人同一法人单位的提名专家不得超过1人。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密项目(下称专用项目)仅由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科学技术部门或地方政府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
不同提名者提名权限包括:

  1.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每人可提名1项国家科学技术奖。

  2. 院士:3人可联合提名1项国家科学技术奖。候选人仅为1人的国家自然科学奖或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可由1名院士独立提名。

  3. 第一完成人或院士:5人可联合提名1项国家科学技术奖。

二、提名国家奖的政府单位(仅供参考)

1、省/自治区/直辖市等

我国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5个计划单列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均具备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提名资格。

行政级别

单位名称

23个,浙江,广东,江苏,山东,陕西,四川,安徽,湖北等

自治区

5个,新疆、宁夏、内蒙古、广西、西藏

直辖市

4个,北京、上海、天津、重庆

特别行政区

2个,香港、澳门

计划单列市

5个,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

2、国务院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央企等

2018年政府机构改革后,国务院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较往年有所减少,这些机构原则上都有国家奖的提名资格,但由于历史与职能原因,某些政府单位并没有提名国家奖。下列单位曾提名过国家科学技术奖。

类型
单位
组成
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文化和旅游部、应急管理部、司法部
直属
机构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海关总署、最高人民法院
直属事业单位
中国科学院、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协、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供销总社
部委管理国家局
国家能源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家档案局、国家铁路局、国家文物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家海洋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
大型
央企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包装总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3、中央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
三、机构提名(学会协会等)
近10年,先后约有70家学会、协会、社会力量设奖单位提名过国家三大科技奖通用项目,具体见下表。因社会协会提名资格动态调整,具体以国奖办文件为准,不准确之处请留言补充

(未统计有提名资格但提名项目未受理的单位,未统计专用项目提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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