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报常见问题答疑
问
1.项目申报需针对指南支持方向的整体内容申报么,是否可下设任务(或课题)?
答: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根据项目不同特点可设任务(或课题)。原则上项目须整体申报,覆盖该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指南另有规定的除外。
问
2.申报单位要求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1年以上,请问此要求是针对项目及下设课题(任务)的牵头承担单位,还是包括所有参与单位?
答:项目申报书中涉及的所有参与单位都要求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1年以上。
问
3.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以外的其他参加人员,是否有年龄、职称、学位方面的限定要求?
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申报当年不超过60周岁,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其他参加人员没有年龄、职称、学位方面的要求,指南另有规定的除外。
问
4.申报人承担或参与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已达到限项规定的上限,能否退出之前承担的在研项目,申报新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答:申报人不得因申报新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而退出原有承担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问
5.申报人针对同一批发布指南的不同项目,是否可以作为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申报两个项目?
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
问
6.项目的负责人同时作为该项目下设课题或任务的负责人,是否违反限项规定?
答:项目负责人可作为该项目下设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之一,不违反限项规定。
问
7.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是必须是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么?
答: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可以不是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但必须是项目参加单位。
问
8.项目申报能否以个人名义申报?
答:项目申报不能以个人名义申报,须由项目申报单位申报并签章,申报单位推荐一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
问
9.申报人填写的项目名称是否要与指南中的项目(或支持方向)名称一致?
答:申报人填写的项目名称应与拟申请的指南项目(或支持方向)名称密切相关,并根据具体研究内容撰写项目名称。
问
10.申报项目受理后,还可以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么?
答: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推荐常见问题答疑
问
1.渠道单位用户账号可查看和推荐哪些项目?
答:渠道单位计划处账号可对本单位管理的全部项目进行查看,但无法对项目进行推荐;渠道单位业务处账号可依被授予权限,对不同科技计划的项目进行查看及推荐。
问
2.渠道单位业务处用户登录系统后无法看到需要推荐的项目该如何处理?
答:请渠道单位登录计划处用户账号,进入在线服务-用户信息管理-本单位用户管理,并对业务处用户进行相关角色权限的授予。
问
3.项目申报单位未提交项目前,渠道单位能否看到项目的状态?
答:如申报用户在填写项目基本信息时已选择渠道单位并保存,则渠道单位可以看到项目状态,否则不能。渠道单位用户可在项目推荐-重点研发计划-专项项目推荐中查看相关项目状态。
问
4.渠道单位如何生成项目推荐函?
答:渠道单位用户可在项目推荐-重点研发计划-专项项目-已推荐项目中选择需要生成推荐函的项目,点击生成推荐函按钮,选择年度,即可生成推荐函。
问
5.哪些项目可以被推荐,哪些项目可以生成推荐函?
答:技术状态为提交专业机构的项目可以被推荐及生成推荐函。
问
6.推荐函是否需要签字盖章?
答:依据管理要求,目前,推荐函仅需盖推荐单位公章。
问
7.推荐函是否需要提交纸质版?
答:目前不需要。依据指南要求,各组织推荐机构需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问
8.推荐函上传是否有文件格式要求?
答:用户可直接提交扫描版pdf,也可将扫描图片粘贴至word中进行提交。为保障上传文件顺利,建议渠道单位使用pdf文件进行上传。
问
9.渠道单位已将项目推荐至专业机构,但忘记上传推荐函且推荐时间已截止,能否补传?
答:可以补传。为保障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建议渠道单位推荐项目结束后及时上传推荐函。
问
10.渠道单位如何查询已上传推荐函的记录?
答:渠道单位业务处用户可在项目推荐-重点研发计划-专项项目推荐-推荐函管理中查看推荐函上传记录,并可下载相关推荐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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