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编 | 科研人员及科研助理常见实务问题百问百答
2020-04-30 14:12:34 作者:本网整理 来源:锐动源 分享至:

你问我答专栏自开辟以来,受到科研人员的欢迎,锐动源编辑部在分期进行更新的同时,也对前期的问题进行了集辑,尤其是2018年,相关政策进行了较大的调整,政策衔接期的疑问会更多,编辑部期待更多的科技财务管理专家加入专家团队,共同交流实务心得。需要说明的是,编辑部的回答仅代表专家观点,不代表官方解释,在具体问题处理时请询问本单位相应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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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预算、拨付、财务验收、会计分录

 

01

项目(课题)资金支付需要什么审批程序?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应建立项目(课题)支出审批制度,明确支出审批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明确经办人、项目(课题)负责人、授权批准人、审核(复核)人员的职责和工作要求。项目(课题)执行中应严格遵守单位所建立的审批制度,经办人、项目负责人、授权批准人、财务人员应按规定履行职责。

02

编报年度决算有哪些具体程序和要求?

(1)课题承担单位应通过管理系统据实填写财务决算报告,上报项目承担单位。课题财务决算报告应由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会同课题负责人编制,并认真编写决算编制说明,全面分析课题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课题的,应由课题承担单位汇总所有承担单位收支情况后填写。

(2)项目组织/承担(牵头)单位通过管理系统组织审核课题决算报告,并汇总完成项目报表,审核通过后正式上报。项目组织/承担(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各课题年度决算的编报工作,负责审核、汇总各课题经费落实及支出情况,要及时掌握课题进展,了解课题预算执行情况。

(3)项目审核通过后,课题承担单位打印相关纸质材料,签章完备报送项目组织/承担(牵头)单位,项目组织/承担(牵头)单位对课题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打印项目材料,按项目课题顺序装订,签章后报送科技部。

(4)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课题经费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课题经费下达之日起至年度终了不满三个月的课题,当年可不编报年度决算,其经费使用情况在下一年度的年度决算报表中编制反映。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将作为后续年度拨款,以及课题中期财务检查、结题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03

国拨资金未到位,我们先从公司自有资金中列支了会议费,待国拨经费到位再从自有账户转到专用账户,这样违规吗?

目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经费直接拨付到单位的基本账户,不存在转户的问题,课题支出的账务同样不存在转户的问题,只要不出现调账就可以,资金的垫支只体现在银行之间的转账,单位的支出账不会体现,没有问题。

04

我单位发生一个问题,项目终止程序已完成,经过审计后转账结余需要退还,但合作单位经营困难无法退还专项经费,这事应该如何处理?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按照规定,项目因不可抗因素终止,应该将剩余的经费及设备、材料变价收入原渠道退回财政,因企业经营困难不能退还没有道理,因为专项资金要求专款专用,如果不能追回,说明原来的资金管理出现了问题,你们作为项目承担单位有追回的义务。

05

我们是私企,承担了十二五水专项课题里面的一个子课题任务,最近我们针对任务示范工程召开了一个专家咨询会,请问课题财务验收时需提供哪些财务文件?

请先学习一下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75号),财务验收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财务验收报告,课题财务审计报告,各项财务制度,设置购置对照表,大额材料的合同和测试合同,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发放凭证复印件,应付未付款的支出凭证和计划等。

06

我们团队正在准备正式申报的预算申报书,请问是否需要对自筹经费部分做明确的预算,并且将他们分解到各个子课题中,在预算说明中怎么说明才好。

国科资【2017】261号文规定,对于有配套资金要求的,不再要求单位在申请预算时提供配套资金来源证明文件,而是在签订正式任务书时作为附件,进一步简化预算申报手续。

进入答辩阶段按照要求要提供预算,预算中包含多渠道预算,如果指南要求有地方配套及单位自筹的要既有金额数也要提供预算说明,自筹经费由多个单位分别承担的要按照单位及课题分解。

建议:按照指南要求自筹经费额度提交预算,新的管理办法规定同一个科目可以分别预算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但是要详细说明原因,动源君建议你的预算说明前半部分全部是专项经费说明,后半部分才是自筹经费说明,免得核减专项经费时混淆了,因为预算评估一般只是对专项经费核减。

07

请问中办发(2016)50号适用所有的纵向项目,还是只适用国家财政部或科技部等中央和部级单位拨款的项目?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的适用范围是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目前国家科技计划共支持五类计划:一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二是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三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四是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五是基地和人才专项。其次,部分社科类项目也参照了50号。因此,请根据具体的项目来确定适合性。

08

请问哪些项目属于中央财政预算?

项目号以502开头——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号以501开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号以506/206开头——“双一流”建设专项;项目号以511开头——基建专项;项目号以512开头——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号以621开头——重点实验室及相关设施;项目号以623开头——高技术研究;项目号以629开头——青年千人、万人计划专项。(据中南大学计财处公号回答)

09

自筹资金的来源有明确规定吗?如果使用本单位的其他项目资金来进行配套这样可以吗?

目前,国家的科技计划的主体主要为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如果是大学和科研院所承担的科研项目一般不要求配套资金,如果是以上类型是不允许用其他项目资金来做配套的,但横向课题的结余可以。如果是企业,就相当于使用自有资金来配套,这样当然可以。

10

项目承担单位可以将承担的任务转由协作单位来完成吗?而且目前承担单位的专项资金并未下拨给协作单位,是由协作单位垫支,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反映问题,且垫支部分是否受认可?

首先要明确你们在项目中的角色是什么,前期动源君曾专门分析过外协费用的使用范围,比如在外协活动中必须对合作单位进行能力和资质审查,项目负责人必须承诺与协作单位不得有任何违法利益关联,拨付时必须按照任务节点进行,对于向非合作单位的外拨,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被委托单位的计划进度、任务完成情况等情况符合技术合同约定的证明材料。如果是课题参与单位,根据任务需求,在立项时应分配相应的经费,不要出现垫支,否则在验收时就会出现违规拨款的问题。

11

预算编制的时候,没有预测到某个项目,因此,设备没在预算中列出,现在项目要启动了,设备因没有预算无法采购,年中追加预算或预算调整时,可以再补么?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113号)规定,中央财政资金总概算一般不予调整。重点专项任务目标发生重大变化等导致中央财政资金总概算确需调整的,专业机构在履行相关任务调整审批程序后,提出调整申请,经科技部审核后,按程序报财政部审批。总概算不变,重点专项年度间重大任务调整等导致年度概算需要调整的,由专业机构提出申请,经科技部审核后,按程序报财政部审批。课题预算总额不变,设备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的预算一般不予调增,需调减用于课题其他直接支出的,可按上述程序办理调剂审批手续;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增的,由项目(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经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同意后,报专业机构批准。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执行中改变预算意味着间接费用的比例也要调整,难度还是比较大的。

12

后补助企业在使用国拨经费时,是否有规定劳务费、差旅费等费用可以从国拨经费中支出,据说2016年之前的文件规定说不可以,现在文件是如何规定的?

预算在国拨经费中就可以,如果原预算经费是自筹的话,还是应在自筹解决,之前也未规定不能从国拨经费中支出,只是后补助一般只预付30%,70%需要企业垫支。

13

承担单位拨付合作单位经费是否需要开正式发票?

根据文件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取得具有横向资金分配权部门(包括投资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出版基金管理委员会等)拨付的基本建设投资、科研课题经费等,形成本单位收入的,可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转拨下级单位或其他相关指定合作单位的,属于暂收代收性质,可使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项目(课题)承担单位为企业的,虽然单位性质不同,但资金性质相同,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14

如何对科技项目资金进行单独核算?

单独核算要求是基于科研项目经费性质特殊而提出的。科研专项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性资金,是纳税人的钱,纳税人有权了解资金的流向、支出结构和使用效果,如果不能做到单独核算,则无从下手。同时单独核算是项目承担单位加强专项经费管理,履行法人责任,减轻科技人员负担的基本要求。单独核算的基本要求为: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同时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都能实现单独核算。

15

纵向经费到校后,可以拆分经费吗?就是项目负责人把钱分给其他校内成员。

建议项目负责人要与其他成员签订内部任务分配和预算安排协议,同时对每位校内成员的经费,财务要单独核算。目前来讲,纵向经费没有明确的规定,通常要根据任务的需要来,人员应为课题组内成员。

16

结题审计结束后,其他部门是否还会对该项目进行审计?

由于科研项目资金属于财政资金,根据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原则,有可能在本项目结束后,其他部门(如:财政部、审计署等)会对本项目进行专项检查,请项目执行单位妥善保存项目资料。

17

拨付合作单位经费没有按照预算足额拨付或者变更单位会影响课题验收吗?

根据国家科技计划资金管理办法,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为不得通过财务验收的行为之一,如调整合作单位经费预算或变更合作单位未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可能会给验收工作带来一定影响。

18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验收流程先项目单位组织开展课题任务验收,再进行项目任务验收和项目财务验收。问题是对课题验收时不用对课题进行财务验收吗?还是统一项目验收时再进行项目统一审计和项目财务验收?课题财务验收审计时依据是以课题任务书中预算说明为主,还是以项目预算书为主?如果他们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如何处理?

前期,科技部印发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范(试行)》提出,项目下各课题实施期满后,由项目牵头单位组织对课题任务开展验收工作,同时规定,在完成课题任务验收的基础上开展项目任务验收。目前,财务验收的细则还未出台。

一般情况下,课题财务验收应该由项目牵头单位组织完成,课题验收都是课题组自己委托事务所进行财务验收。课题验收肯定是课题任务书为准。如果不一致了,那就按照预算管理权限进行区分,能自己调整的就自己调整,不能自己调整的就按程序报批。

19

参与课题出差时,需要保留哪些凭证,履行哪些手序,财务验收时有哪些具体的要求?

首先单位要制定课题出差管理办法,包括住宿、乘坐交通工具,伙食费公杂费的补贴标准,如果是中央级科研院所,大学出差的标准由承担单位结合区域和单位实际制定的标准可以高于财政标准,其他类型单位可参照财政标准。课题研究任务需要出差需要主要是以下材料:出差申请报告及负责人审批意见,报销的时候需要乘坐交通工具的发票,住宿发票。如果因科学考察到偏远地区出差不能取得住宿发票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费用说明,根据规定发放的出差交通伙食补贴可根据出差天数发放。验收的时候也是按照以上要求备查。

20

项目申报时所要提供的材料中,所需要提供的配套资金证明,什么要求,如何提供?

新的预算编报指南,进一步简化了预算编报要求,减轻预算编制负担。只要求对单位支撑条件和课题预算支出情况进行说明,取消了对单位经费安排和其他来源经费情况的说明。对于有配套资金要求的,不再要求单位在申请预算时提供配套资金来源证明文件,而是在签订正式任务书时作为附件提供。

21

按照最新的政府补助管理办法,如收到政府补贴是补助科研课题的经费支出,是不是可以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并且与企业的日常活动不相关,收到的当期列营业外收入?

企业收到政府补贴的财政科研课题经费时应在递延收益核算,发生费用后按照实际支出额结转至营业外收入。

22

重点专项预算申报阶段,是否可以列支人员工资,如果可以列支,在哪里列支?

在固定收入的人员工资不可以在课题费用中列支,如是临时聘用人员,需要签署用工协议或通过人力资源公司代管的人员,可以在劳务费中列支。

23

请问出国人员不是课题任务书的人员,但是课题承担单位的人员,可以在国际合作交流费中支出吗?

出国费用都是在任务合同书中人员使用,任何在合同书以外的人员,如果确实参与了与项目研究相关的工作,确有出国的必要,应首先按照调增程序办理,即先做人员调增,然后按预算调整程序办理即可。

24

在给其他子课题单位拨款时,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是分开拨付还是一起拨付?

专项机构在给各单位拨款时都有相应的拨款通知,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原则上是分开拨付的,如果工作量比较大,可注明各个单位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金额,以免下拨单位分不清楚经费的性质,导致出现问题。也可以做一个拨款通知。

25

高校重大专项要求配套经费,和企业签了承诺书,企业会把配套经费汇入高校账户专款专用,但企业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请问增值税和其他相关税费列支哪个科目?任务书中没有做相关预算。

高校重大专项要求配套经费,和企业签了承诺书,如果任务书明确了该企业参与课题研究或示范,任务书中写入了该企业承诺自筹经费,可以不拨到学校,企业能够做到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即可,企业如果把配套经费汇入高校账户专款专用,企业确实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和其他相关税费列支其他科目即可。如果任务书中没有做相关预算,自筹经费预算可以调整预算。

26

单独签署合作协议以协作费形式拨款至对方单位,无论对方是企业还是事业单位是否都需要对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单独签署合作协议以协作费形式拨款至对方单位,这里所指的协作单位是否是任务书中的课题参与单位,如果是合作单位任务书中明确需要拨付财政资金,无论对方是企业还是事业单位无需开具发票,以拨款单和对方出具的收据即可。如果是委托测试单位,则需要对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27

请问中央财政在拨付时,收款方开具收据可以吗,但现在审计公司要求收款方开具发票,请问有相关依据或规定吗?

财综【2013】5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按照 财综【2010】111号文件的规定,不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或《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及相关银行结算凭证入账。

财综【2010】111号文件也明确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取得财政部门的资金,可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转拨下级单位的,属于暂收代收性质,可使用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票据结算。没有财务隶属关系事业单位之间的往来资金,如科研院所间,高校间发生的课题经费,涉及应税的资金,应使用税务发票,不涉及税金的,应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

28

请问科研项目购买试剂材料需要财务人员审批吗?对于该经费的审批包括是否符合预算应由哪个部门来负责,总预算内的分预算可以调剂吗?

课题购置材料试剂的审批,是否需要财务部门审批,要根据项目承担单位的内控管理制度来执行,预算控制的审核需要财务部门的配合,通常在财务管理软件中会设置好控制额,预算科目的调剂可以由课题组提出申请,单位授权科研和财务部门审批,然后报项目牵头部门同意。

29

我公司收到项目资金1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60万元,流动资产40万元。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0万;贷:递延收益 100万;购买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60万元;贷:银行存款 60万元 。次月计提折旧(假如月折旧费6万元) 借:研发支出 6万元;贷:累计折旧 6万。同时要做会计分录,借:递延收益 6万 ;贷:营业外收入 6万。购买流动资产 借:研发支出 40万;贷 :银行存款  40万;同时,借 :递延收益40万;贷:营业外收入40万,不知以上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收款时,借:银行存款 100万;贷:递延收益 100万 没问题。

购买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60万元;贷:银行存款 60万元 没问题。

建议摘要标注课题名称,审计时可以认可,作为一次性支出的依据。次月计提折旧(假如月折旧费6万元) 借:研发支出  6万元;贷:累计折旧  6万。同时要做会计分录,借:递延收益 6万;贷:营业外收入6万。这样以折旧方式列支课题,待课题结题审计时,设备费支出不够完整,也可以在研发支出中一借一贷过度一下,审计的时候会认定全额支出。

购买流动资产  借:研发支出  40万;贷 :银行存款  40万;同时,借:递延收益 40万;贷:营业外收入40万 没问题。

30

学校的一位老师承担了一项横向课题,项目周期是从2016年10月至2017年12月,任务完成后,项目经费还剩将近12万。目前该项目尚未验收,项目负责人提出调整经费预算,不知应该如何审核?

横向课题的预算可根据学校的横向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自行调整,只要能够圆满完成甲方的委托要求任务即可。

31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执行中,发表文章标注项目编号还是课题编号?还是均可?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项目形成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样机、样品等,应标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字样及项目编号,英文标注:“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第一标注的成果作为验收或评估的确认依据。

32

课题执行期内发表论文是否必须标注专项号和名称,现在我们这边有一篇未标注专项号的论文,但是和研究内容相关,不知道报了是否会有问题?

需要标注,而且是第一标注。标注了,验收时算成果数量;不标注,发表不影响,项目验收不算完成论文数量。

3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可以不按照到款比例拨付参与单位吗?在不影响科研项目研究进展的前提下。比如给做前期研究的,首次拨付多一些,做后期研究的,首次拨付少一些?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应当根据课题研究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向课题承担单位拨付资金。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研究进度,及时向课题参与单位拨付资金。课题参与单位不得再向外转拨资金。因此,在拨付时不能超过资金的总额,而且要与合同金额一致。

34

集团公司申请的课题转给子公司执行,大学转给附属医院执行会影响验收通过吗?

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具有独立经营权,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大学和附属医院虽然具有管理关系,但在律法地位上同样是相互独立的法人。以集团公司名义申请的课题转给子公司执行或大学转给附属医院,属于课题承担单位变更,涉及重大事项调整应履行相应程序。根据《国家科技计划资金管理办法》,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为不得通过财务验收的行为之一,如单位未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可能会给验收工作带来一定影响。

35

课题的审计费如何列支?

课题审计费应从间接费用中支出。如单位间接费用已足额提取,课题组无法支配问题,由单位管理部门与课题组协商解决。

36

任务书中给患者随访检查补助500元/人,但是北京医保的报销比较多,报销完每人才花100多块钱,现在问题是按患者医保后的金额报销,还是任务书的500元报销?

课题任务书预算支付患者随访费500元.只是预先对无报销人员的估算金额,实际执行中可根据随访者提供的随访数据采集量支付,可以做适当的预算调整。节省下来的经费弥补其他直接经费的不足。根据25号文精神,预算调整权限项目直接费用中除设备费外,其他直接费用预算的调整权限分类下放到课题承担单位及课题负责人。目前国家科技重点研发计划及民口科技重大专项已出台相应配套政策,课题组负责人就有调整的权限。

37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课题经费是否一定要拨付到课题单位,课题单位要求拿发票到项目申报单位报销是否可行?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应当根据课题研究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足额向课题承担单位拨付资金。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研究进度,及时向课题参与单位拨付资金。课题参与单位不得再向外转拨资金。逐级转拨资金时,项目牵头承担单位或课题承担单位不得无故拖延资金拨付,对于出现上述未按合同拨付资金情况的单位,未取得专业机构同意批复意见的会影响项目结题验收。因此,既然合同书有约定不可以采用报账方式来处理。

38

国家项目验收的时候,如果项目中有些科目比预算超支,但总预算不超支,怎么跟审计说明,另外,无预算的科目也入账,要怎么说明?

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45号)明确,扩大承担单位预算调剂权限。直接费用中设备费预算总额一般不予调增,确需调增的应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审批;设备费预算总额调减、设备费内部预算结构调整、拟购置设备的明细发生变化,以及其他科目的预算调剂权下放给承担单位。直接费用实行分类总额控制,其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等四个科目在实施中按一类管理;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其他支出等四个科目在实施中按一类管理。两类之间的预算调剂应履行承担单位内部审批程序;同一类预算额度内,承担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审批或授权课题负责人自行调剂使用;承担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管理制度,及时为科研人员办理预算调剂手续;相关管理制度由单位主管部门报项目管理部门备案。一般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要求承担单位出现以上预算调整,要提供出预算调整审批手续,会计师事务所会根据目标相关的原则进行判断调整的合理性确认支出。最终验收时由验收会专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是否调整合理合规认定。

39

企业作为参与单位参加项目,收到的科研经费要开发票吗?

企业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及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课题,收到牵头单位拨付的专项资金,开资金往来收据即可,不用开税务发票。

40

比如我们承担的国家课题名称叫A,对应自筹经费是内部课题在内部立项时的名称B,我在会计设置的时候,辅助核算项目设置成A和B,而不是A-专项,A-自筹,可以吗?

最好是课题名称关键词+A或B这样表达更清晰,如果你单位只有一个课题,那目前这样标注也可以。

41

因为项目承担限制和其他原因,A单位不能作为参研单位,以B单位的名义承担,但研发人员都是A单位承担,请问哪些费用能在预算里指定为A单位使用?

在预算中将经费从B转给A属于课题承担单位变更,涉及重大事项调整应履行相应程序。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为不得通过财务验收的行为之一,如单位未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可能会给验收工作带来一定影响。因此,所以经费只能拨付到B单位执行并使用,有经费支出也只能在B单位支出和报销,不能转拨给A单位。

国家把任务和专项资金给了A单位,负责单位就是A单位,并且资金也要在A单位使用。B单位的人员从事相关研究工作需要的资金也要去A单位借款和报销,不要轻易转拨给B单位。

42

我单位已经把第一批款足额准时拨付,但有课题单位进度未达成,现在我单位收到了第二批国拨资金,这第二批国拨资金可否缓拨给该单位?还有,第一批收到分拨款的课题单位未按比例要求下拨研发单位资金,我单位这边可以代付吗?

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范(试行)》(国科办资〔2018〕107号)规定,课题资金评议首先要看中央财政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是否按照任务进度对课题承担单位、参与单位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因此,不建议通过缓拨经费的形式来督促任务完成,应通过单位间相互协调来解决进度的问题。

第二个问题应尽快督促课题单位按要求下发资金,代拨是不可以的。

43

今年青年基金和杰青都是定额资助,申报的时候,还要不要编预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关于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通知(国科金发计〔2019〕71号)提出,申报杰青项目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和获批项目负责人提交计划书时,均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编制项目经费决算。青年基金项目不在试点范围内,项目负责人(申请人)仍应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编制预算。

项目申报和限项

01

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企业作为参与单位(非项目也不是课题牵头承担单位,仅作为项目承担单位)但企业法人是专项申报指南的编写组专家,这种情况可以吗?

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发布的指南对限项的要求来看,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但没有规定单位不能作为参与单位参与项目申报,因此,只要该专家不参与课题申报,应该是可以的。

02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牵头承担单位不是同一单位可以吗?注意不是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牵头承担单位,也就是说,课题负责人不是课题负责单位的?

指南要求,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牵头承担单位可以不是同一单位,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成为重要的主角,除了主抓组织、协调、服务和监督外,还要汇集社会资源,确保项目实施所需要的配套条件,资金和人员等及时、全面的落实到位,为科研活动开展提供有利条件。

03

请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截止时间是指项目申报单位的截止时间,还是推荐单位也要在这个时间审核通过?

在预申报系统中有对状态的显示,比如填写中,申报人已提交,单位管理员审核中,管理员已提交,渠道单位审核中,渠道部门已提交,专业机构审核中等,因此,对于申报单位而言受理截止时间指的受理的最后时间,并非渠道单位最终审核的时间,另外,即使到了形式审查阶段,如非技术方向或更改项目申报单位或课题负责人等,是允许补充材料的。

04

同一个项目申请,比如王老师是项目负责人,那他是否可以作为一般参与人同时参与这个项目中的一个课题。

指南规定,在同一个项目申请中,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05

课题参加人员的投入时间,工作时间(人月)总数有要求吗?后续增加的课题参加人数投入工作时间有要求吗?

不能超过项目研究周期的总时长,临时参加的不能超过自加入时间到项目结束时的人月数。

设备费

01

设备费预算调剂权限为何不下放?

目前,科研项目中的大部分科目预算调剂权已下放给承担单位,然而,作为科研项目资金支出重要组成部分设备费支出预算调剂权仍未放开,这主要是由于以下几点原因:

 (1)经批复的预算书已对项目研究所需设备进行了合理的匹配和科学的论证,同时设备不同于材料,使用周期较长。项目实施过程中,如主要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等未发生大的调整的情况下,由于需要购置设备品种一般发生大的变化,从而导致突破设备费预算的情况发生的几率较小。

 (2)同时,科研项目专项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是在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下,给予单位开展科研活动的补偿和资助,具有特定用途,大规模预算外购置或购置通用设备等是不在科研项目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

 (3)设备费预算调调剂权未下放,严控购置设备支出,也是鼓励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避免闲置浪费的需要。

中办发[2016]50号文规定的间接费用核定比例是以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一定比例为标准确定间接费用数额,也是出于上述几点考虑做出的。

02

设备费用中“购置”与“试制”在金额上打通?

设备费支出之所以区分为购置设备费和试制设备费,是因为在科研项目研究中鼓励技术创新,鼓励进行设备试制,原则上购置设备费可以调整为试制设备费,试制设备费不允许调整为购置设备费。

03

营改增后,项目经费购置设备,资产是以不含税计价还是以全额计价?

如果不选择抵扣,则可以设备含税价全额计入支出,但如申报进项税额抵扣,则支出中就不含税金部分,也就是说按不含税价记入设备费支出。

04

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中,在仪器设备购置费中,用自筹经费购买的单价大于10万元的仪器需要提供3家以上的报价单吗?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编报指南》主要规范的是中央财政安排的重点研发计划资金,其他来源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和相关资金提供方的具体要求编列。

05

设备购置费,大于50万的是否要走招标程序?如果招标结果不是任务计书的中标方,如果处理?大于50万的设备试制也要走这个程序吗?

大于50万的设备购置是否招标,国家办法中没有硬性规定,要看个各单位内控制度和采购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据了解,国有企事业单位一般来说大于50万的设备要招标;大于100万要走联合评议。其次,中标的设备供应商与预算书不一致,按中标商执行,但要走预算调整备案程序,中标的设备规格、型号等与预算不一致要走预算调整流程,中标的设备购置价高于预算,要走重大预算调整流程。

06

设备购置品牌不变,预算型号已停产或参数满足不了研究的需求,能否在价格不调增的基础上,变更型号(整体功能不变),如果可以,由哪个部门审批?

课题预算总额不变,设备费一般不予调增,需调减课题负责人可根据实施过程中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由课题承担单位批准,报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备案。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增的,由项目(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经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同意后,报专业机构批准。具体到这种情况,可参照上述程序办理,在结题审计时提交审计部门即可。

07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支出中设备费和材料费,在预算里面写明了购置什么设备什么材料,而实际开支的时候就只能购买预算里列出的设备和材料么?是否可以只需要控制设备费、材料费的总支出数目就行了?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购置仪器设备的选型应在能够完成项目(课题)任务的前提下,按照与课题任务相关性、必要性的原则,如果发生与原预算不相符的设备、材料应该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的审批权限办理预算变更调整相关审批手续,设备费总额不能超出原预算,材料费科目不受原材料预算总额的限制,以上两项预算的调整课题承担单位可以自行调整,项目牵头单位审批,财务验收时由验收专家予以认定。

08

任务书中按申报时设备的性能指标预算了设备费,项目立项后采购时发现便宜了不少,那么剩余的预算可以用来额外再购买一些同类的设备么?比如原来预算是12万买4台,现在还是12万但是购买6台。

可以,但要按照与课题任务相关性、必要性的原则,设备费总额不能超出原预算,办理预算变更调整相关审批手续,项目牵头单位审批,财务验收时验收专家予以认定。

09

请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购买电脑和打印机能否在管理费中报销,设备费未作此类预算?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间接费用包括单位的管理成本支出,具体能否支出办公类设备或耗材,取决于课题承担单位制定的间接费用管理办法。

10

我单位承担科协一个课题,经费5万,目前课题已经截止,但因管理单位人员变动尚未组织课题验收。前期使用课题余额2.3万元用于购买设备,但预算无此项,请问影响结题吗?

每个省都有各自关于科研项目的管理办法,中国科协项目管理的办法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资金管理办法也不尽相同。因此,要在本省内找到相应的管理办法,根据规定来调整执行。

11

设备改造与租赁能否用于采样租车费用,试制设备费与材料费如何区分,是否需要合同?

科学考察或示范地取样租车的费用,如果原预算没有,不建议在租赁设备中调整,存在审计核减风险;试制设备如果原预算安排在材料费中,实际执行中可以在材料费列支,如果原预算在试制设备中也可以直接列支在试制设备中,按照采购要求当然需要签署合同。如果最终形成了资产需要办理转固手续。

12

政府补助形成的设备是否可以用于销售,有具体的文件文号?

政府补助的设备一般属于技术研发过程中对研发单位的设备补助,一般不存在用于销售的问题,没有相应的文件规定是否可以出售

13

2016年立项的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财务预算能否申请变更,任务单位反应设备费不好花,想变更成材料费或测试费,课题预算调整具体需要走什么流程?

首先设备费预算应该是承担单位自行编制的,不存在设备费不好花的问题,如果利用原有设备费能够解决,可以调整用于弥补材料费和测试费不足,课题组提出预算调整申请报课题承担单位审批,课题验收时提供出预算调整文件即可。

14

预算设备型号已经停产,更换其他品牌型号(功能不变),是否可行?预算设备经费有调增,整体设备费预算不超,是否可行?

预算执行中设备费型号,名称如果发生与原预算不相符的,课题组提出预算调整申请,课题承担单位在设备费总预算不超支的情况下自行审批,相关审批材料提交财务验收审计单位即可。

15

请问设备费里,设备招标完成后的结余资金调整买项目相关所需零星设备是否允许,如果允许,需要走什么备案申请流程?

设备费结余可以调整买其他设备,也可以调剂用于其他科目支出,应该确保科研任务的相关性。现有规定中不需要备案,购买其他设备的话,还是建议单位内部履行审批手续,以保证新增支出内容具备三性原则。

16

项目需要去外面委托别人设计新型原型机,设计后再进行加工成一台设备,这个设计费是作为技术委托加工费用,还是作为设备的固定资产价值?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设计、化验、加工及分析等费用。如果想列支设备费,为设备试制费类,可以将外协设计作为固定资产价值。但设备试制总体方案和设计是本单位出具,一部分设计内容外包而已。

材料费

01

材料购买时发生的差旅支出是否可以列入材料费?

材料采购过程中发生必要的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运输费是指在卖方不负担运输时由第三方负担运输时产生的费用,装卸费是指大宗物资在装卸时产生的付给专门装卸公司的费用,整理费是指材料在入库前的必要挑选、整理费用;差旅费不应包含在内。

02

材料费进销项税如何处理?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如果不选择抵扣,则可以按材料含税价全额计入支出,但如申报进项税额抵扣,则支出中就不含税金部分,也就是按照不含税价记入材料费支出。

03

关于材料费企业如何领料结算?

对于企业而言,课题组购入的科研材料一般要纳入企业存货管理系统实行出入库统一管理,故课题组领用材料时一般应执行企业制订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企业存货的计价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法、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移动平均法。课题材料费支出金额应按存货发出计价方法计算的材料单价、实际领用数量确定。

04

材料购买时发生的差旅支出是否可以列入材料费?

材料采购过程中发生必要的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运输费是指在卖方不负担运输时由第三方负担运输时产生的费用,装卸费是指大宗物资在装卸时产生的付给专门装卸公司的费用,整理费是指材料在入库前的必要挑选、整理费用;因此,差旅费不应包含在内。

05

材料购买时发生的差旅支出是否可以列入材料费?

材料采购过程中发生必要的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运输费是指在卖方不负担运输时由第三方负担运输时产生的费用,装卸费是指大宗物资在装卸时产生的付给专门装卸公司的费用,整理费是指材料在入库前的必要挑选、整理费用;差旅费不应包含在内。

06

科研报账的时候,公司给我开票,应税项目称某种基因敲进小鼠,税率6%,这个算材料费还是测试计算分析费?

材料采购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问题,可以列支为材料费成本。

劳务费

01

在项目成果中列了研究生培养,那么在项目经费中可否列支研究生培养费等费用,如果可以在哪个科目中列支?

在中央财政科研经费中,只允许在劳务费中列支研究生、博士后等人员的劳务费,至于研究生培养费是不能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的,否则最终还要在审计时核减掉。

02

请问临时聘用专家协助科研任务三天支付劳务费2800元超标吗?劳务费有标准吗?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28号)对专家咨询费的标准作了调整,按照新的标准具备高级职称的三天最高可以达到6000元,第一天2400元,第二天2400元,第三天1200元,具体可参看锐动源刚推送的掌上手册一文。

03

高校或研究院所给研究生发放的生活补贴可否在科研经费中列支,如果可以应在哪个科目列支?

劳务费的开支范围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科目开支。劳务费预算应据实编制,不设比例限制。因此,你说的补助可根据研究生的实际工作时长在劳务费列支。

04

我单位的野外调查的专项课题,想给野外调查人员补助少量野外通讯费,行吗?能够怎么补助?

原则上这不属于专用通讯费,审计风险很大,原因是职工工资里面发了电话补贴,建议从其他资金渠道解决,如果预算里面有可以购置。

05

其他单位普通技术人员协助本单位的课题工作(非课题组参加人员)给予一定的补助,这个补助可否从劳务费列支,因为该人员有固定收入,但要走专家咨询费也未必合适,因为部分技术人员不见得有职称?

原则上这种情况属于兼职,目前从文件上看,在单位允许的情况下,科研人员可以到企业兼职,在避免知识产权发生纠纷的情况下,可以在劳务费中列支。另外,既然是技术人员如果要支取咨询费就需要满足职称的要求。

06

请问发放劳务费时还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吗?已经在劳务费发放表上有身份证号了。

这个要根据单位的自身规定了,审计验收时,一般也没提出要求复印件。

07

项目申报书中列的项目组人员在该项目申报单位并没有工资性收入,是否可以发劳务费。如果可以发劳务费,项目申报书是否可以作为支撑文件,而不需要另签劳务合同?

项目申报书有关课题骨干人员名单中有一栏标注是否有工资性收入,在申报时如果是无工资性收入人员填写NO,这部分人员属于临时聘用人员或研究生,可以在课题劳务费中支付劳务费及社会保险费。任务书可作为审计时的依据,但是临时聘用人员超过3个月要签署劳动合同,否则违反劳动法。

08

项目聘任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在劳务费列支具体怎么执行?是凭缴纳发票列支,还是不需要发票,将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都直接发给个人?

课题临时聘用人员社会保障费可以直接列支在劳务费,如果是人事关系委托人力资源管理公司代为管理的,可以凭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开具的发票入账,前提必须是为本课题聘用的人员,如果是单位人事管理部门自行聘用管理的凭银行转账发放的劳务费或聘用工资,社会保障部分可以凭单位上交有关部门的转账凭证,如果统一交纳的社保,可以单位自行开具分割单入账。建议最好不要全部发给个人,这样容易出现劳动纠纷。

09

我们是企业,企业员工A、B、C是我们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任务书中的研究人员,请问三位员工的工资是否可以放到自筹经费部分的劳务费科目?

企业参与课题人员支付的工资可以列在自筹资金劳务费

10

请问五险一金都可以作为社会保险补助在劳务费列支吗?

通常缴纳的只是五险,一险指的是公积金,属于福利性支出,根据单位效益支出,也可不支出。

11

劳费务中能列支公积金吗?这边劳务派遣公司要求必须缴纳公积金?

中办发〔2016〕50号明确劳务费开支范围,不设比例限制。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国科发资〔2017〕261号)明确,项目(课题)聘用的研究人员及科研辅助人员劳务费开支标准,可结合其在项目(课题)研究中的工作情况,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以及当地相应的社会保险补助编列,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具体可参考国家统计局上一年度发布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关于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相关地区城镇单位人员平均工资统计数据,社会保险补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因此,在劳务费中未明确住房公积金,建议不列支公积金。

12

科研项目中规定,按预算发放研究生博士生的生活补助列入劳务费中,请问这个劳务费需要提供劳务发票吗?超过800元的部分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研究生的劳务费通过银行发放可以不用发票。超过800元的按当地税务部门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可。

13

请问自筹经费中可否将在职人员的薪资列入预算,列入哪个预算科目?

自筹经费列支在职人员的薪酬,预算可以编制在劳务费,实际执行中在劳务费列支即可。

14

请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经费劳务费中可以列支单位承担的社保部分和个人承担的公积金部分吗?

项目申报书有关课题骨干人员名单中有一栏标注是否有工资性收入,在申报时如果是无工资性收入人员填写NO,这部分人员属于临时聘用人员或研究生,可以在课题劳务费中支付劳务费及社会保险费。如果人事关系委托人力资源管理公司代为管理的,可以凭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开具的发票入账,前提必须是为本课题聘用的人员,如果是单位人事管理部门自行聘用管理的凭银行转账发放的劳务费或聘用工资,社会保障部分可以凭单位上交有关部门的转账凭证,如果统一交纳的社保,可以单位自行开具分割单入账。建议最好不要全部发给个人,这样容易出现劳动纠纷。社会保险补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因此,在劳务费中未明确住房公积金,因此不建议列支公积金。

测试化验加工费

01

重点研发计划费用中的测试化验加工费可否以技术合同的方式与测试进行委托,发票可否开技术合作费,或者无发票,按照技术合作合同来拨款,测试单位的资质和测试报告都齐全?

建议所签定的合同最好是技术服务合同而不是技术合作合同。同时,除开具发票外,还应提供税务发票。不能以拨款的形式来委托,对方除资质外,需提供测报告,不能是非研究性报告。

02

什么类型的单位可以内转测试费?

项目(课题)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可以支付相关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费。内部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是指在课题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统一会计制度控制下,实行内部经济核算和独立计算盈亏的单位。

若不是内部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不能列支测试化验加工费,但测试化验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可在相应科目列支(如设备费、材料费、燃料动力费等)。

03

请问在项目验收时,测试化验加工费除了提供发票和检测清单外,还用提供每次的分析测试报告吗?

建议附上,尤其是原预算没有或者金额比较大的。

04

材料费无出入库资料可否进行认定?

对材料费审计时一般应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材料采购发票、采购清单、入库单、出库单或领用单等资料,对于大宗及贵重材料还应提供采购合同、招投标资料等以确定材料费支出的规范性、真实性、准确性。审计过程中,要结合被审计单位对材料的内控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审计人员对该课题审计风险的判断来确定是否完整获取上述资料。

05

课题向协作单位拨款(如测试化验费、材料费),需要收款方开具发票吗?

根据目前的规定参研单位不需要发票,协作单位需要发票。

06

项目2017年开始,2018年4月经费才到账,我们在2017.3-2017.10委托第三方做了测试,现在要补签合同付款,合同时间晚了一年,到时验收会有问题吗?

任务合同书的起始日如果是2017年1月就可以,建议合同签的日期和测试日期最好一致。

07

同一个支出项目一般不得同时编列不同渠道的资金怎么理解?比如测试化验费预算为3000万,超出了国拨经费的2500万,剩下的500万能不能列支在自筹资金呢?

目前这个规定已经取消,国拨经费和自筹经费都可以列支相应的预算,统筹使用,但建议国拨经费不应单一编列一个科目,至少要将间接经费也要计算出来,自筹经费可以全部在测试化验费中列支。

08

我们有一个合作单位,已经把约定的经费转拨给该单位,现在项目组需要再委托这个合作单位做测试,请问可以跟这个合作单位签测试服务合同并支付测试费吗?

这个要看合作的预算执行情况,一是是否在预算内,二是是否超过单项10万元以上,如果超过需先按程序履行内部调剂手续。三是是否满足资质等测试的要求。其次,还要分清是否同一单位的同一团队,如果是同一团队应在预算时预算相关费用,如果是同一单位不同团队,具备开展测试的条件,应该是可以的。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

知识产权事务费

01

我们承担工信部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和新模式项目,有一笔翻译费,可以在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中支出吗?还是从管理费中支出?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查新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您提到的这笔支出可以从信息传播费中列支。

02

重点研发计划的测试化验加工费测试单位为外企,是否可以直接支付给外企费用而不是代理商,是否有政策文件有明确规定?

测试化验单位并没有政策明确不能为外企,原则上除涉密涉军的研发项目,可以委托外企进行测试给验。

专家咨询费

01

课题经费中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的支出,账务处理时扣缴的税金可以从课题经费中支出吗?

可以。包括社会保障费也可以。专家咨询费的发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编列专家咨询费预算时,可将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编列在内。

02

课题经费中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的支出,账务处理时扣缴的税金可以从课题经费中支出吗?

可以。包括社会保障费也可以。专家咨询费的发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编列专家咨询费预算时,可将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编列在内。

03

请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中的专家咨询费可以通过与专家签署长期合同方式支出吗?

去年新发布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规定,第一天,第二天按以下标准执行,即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1500-2400元/人天(税后);其他专业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900-1500元/人天(税后),第三天及以后按50%执行。因此,建议按规定执行。

04

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规定,院士等知名专家的咨询费标准可上浮50%,请问院士候选人算知名专家吗?

个人理解在本领域学术水平、知名度较高的人员就可以界定为知名专家。

05

承担2016年国家重点研发课题,任务书预算专家咨询费按当时的标准800元,现在发放专家咨询费可以按新标准执行吗?

根据财科教〔2017〕128号,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1500-2400元/人天(税后);其他专业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900-1500元/人天(税后)。因此,在任务执行期内,可以按新标准来落实。

06

聘请海外专家来华的咨询费的支付方式有何规定?支付外国专家的专家咨询费标准如何确定?

聘请海外专家来华的咨询费用可凭劳务(咨询费)发放表作为报销凭证,应注明劳务(咨询)的内容、时间,针对海外专家情况建议对相关费用发放表增加所在国别、机构名称、护照号、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如外籍华人有国内银行账户并建议对上述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如外籍无国内银行账号例外。

根据《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7]428号)第七条,劳务费的开支范围中包括聘请海外专家来华进行合作研发、技术培训、业务指导、讲学等支出的劳务性费用。支付外国专家的专家咨询费如因上述事项而发生,例如外国专家专程来华对研究课题进行指导所支付的劳务性费用,都可以列为劳务费,但支付海外专家的劳务费标准应当与国内同等水平人员的标准相一致。因此可参照财科教〔2017〕128号来发放。

07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下设若干个课题,因为参加单位较多,导致在对另一个课题进行成果鉴定时,请了同一项目另一个课题的专家参与评审,并发放了咨询费,这种算违规吗?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国科发资〔2017〕261号)明确,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课题)研究及其管理的相关人员。

会议费/差旅费/

国际合作交流费

01

差旅费通过一些商旅平台预定,商旅平台按月提供预定账单明细,公司一次性付费。公司按照员工提交项目的报销明细,要求商旅平台按月汇总开具一张发票,这样在财务验收时认可吗?

汇总一张发票是可以的。但最好后面要列有清单,如果可以打出电子票更好。特别是出差人,出差地点等信息要明晰,另外,出差地必须能体现与项目的相关性。

02

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的费用,到别的城市参加会议的费用是从差旅费中支出,还是会议费中支出?

在中办发50号文中,已将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费列在一项科目中,具体到费用中还是应从差旅费中列支。

03

我们在申报重点专项时,有的人员没有列到项目人员中,但现在一起出差参与到工作中了,他们的差旅费可以在项目中支出了吗?

目前在项目预申报时只列出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人员,在正式申报时单位可补充一下其他人员,审计时给事务所就行。

04

请问项目组成员为了发表论文而向某专业会议的会议组织者支付了会议注册费但实际并没有去参加会议,这种会议注册费可以在科研经费中开支吗?如果可以的话它属于差旅费或国际交流费还是其他费用?请问项目组成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内或国外的专业学会、协会,其会员费可以在课题费中报销吗?如果可以的话应该列支在哪个费用类别下?

这里面需要指出的是如果项目属于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以上费用是不能在相关科目中列支的,否则很有可能在最后审计时被核减。

05

会议费报销应提供哪些证明资料?

项目承担单位要制订内部管理办法,规范会议费报销。会议费报销时一般应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会议场所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06

聘请海外专家来华的咨询费的支付方式有何规定,按什么标准来结算,这些专家没有国内的职称怎么办?

聘请海外专家来华的咨询费用可凭劳务(咨询费)发放表作为报销凭证,应注明劳务(咨询)的内容、时间,针对海外专家情况建议对相关费用发放表增加所在国别、机构名称、护照号、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并建议对上述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通常情况下,支付海外专家的劳务费标准应当与国内同等水平人员的标准相一致。

07

科研项目中邀请技术专家前来指导工作,专家发生的住宿是在差旅费中列支吗?入账需要哪些财务单据。

可以在差旅费中列支,需要的资料主要是会议邀请函、会议通知、纪要以及发放咨询费的凭证都可以作为列支的依据。

08

报销时车票费丢了是否可以打印订票凭证作为报销单据,在专项的差旅费中支出是否可以,审计有问题吗?公司认为可以报销。

车票丢失的情况下如何报销一般单位的内控制度都有规定,重点是确保真实性,审计时做好沟通。

09

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调剂,是只能在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三者之间调剂,还是能同其他直接费用相互调剂?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课题)预算总额不变,直接费用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其他费用等预算如需调剂,由项目(课题)负责人根据实施过程中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由项目(课题)牵头承担单位审批。但如果是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项目是不能在直接费用中调剂的。

10

出国的租车费用可以在专项中支出吗?

出国费用的报销范围可按财行【2013】516号文即《因公临时出国费用管理办法》执行。

11

请问发票品名“签证咨询服务”的开支列入课题哪项开支?

请先确认签证咨询服务费是否是国际合作出国交流办理的签证费,如果是签证处开具的可在国际合作交流费列支,如果是委托中介机构的咨询服务费金额比较大的话,也可在间接经费列支。

12

若预算中设备安装产生的安装费,咨询专家时专家的住宿和交通费,举办会议时产生的住宿费,分别应算作什么费用?

随设备产生的安装费可以一起放在设备费中,但不能突破设备费预算额度。咨询专家的差旅费可以凭邀请证明,在差旅费中列入,发生的咨询费放在专家咨询费中列支,开会的住宿费可以列支在会议费中。

13

财防【2008】11号文的设计费的论证费,如何支出,需要票据吗?

国防项目不执行目前出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国防经费要求执行,建议如果属于设计论证,建议在会议费支出,会议室租金肯定需要发票,支付论证专家的咨询费凭专家签字可不需要发票。

14

学生为了做实验在学校较远的地方租住一段时间,比如三四个月,这种住宿费可以在直接费用中报销吗?

学生为了做实验在离学校较远的地方住宿,这种住宿不属于科学考察任务,可以在间接经费报销。

15

召开验收会,邀请外省的专家,但是需要支付该专家的住宿费和城市间交通费,能否在会议费中支出。

可以从会议费中支出。但会议费总计应不超过会议人数、天数和会议类别测算的总额。

16

退休的局级干部或专家来参会,乘坐高铁可购买一等座吗?

根据本单位的差旅费管理办法来定,如有相关规定,可按司局级待遇乘座一等座。

17

请问场外实验租车费,是列支差旅还是列支设备费用,不带司机和带司机的列支科目是否一致?

和预算支出一致即可。

18

请问重点研发计划国合专项中,境外合作方负责人已在项目参加人员中,他来华的相关费用,可以报入国际合作交流费么?可以领劳务费和咨询费吗?

项目组人员可按规定报销来往的国际差旅费,但根据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的发放范围不包括课题组内人员。

19

做预算的时候没有列国际合作交流费这一项,只列了差旅费,但是现在需要去香港交流培训,能否从差旅费支出,如果不能,可否增加国际交流费这一科目,额度从差旅费中调剂?

预算中没有国际合作交流时,的确课题需要出差出国考察调研的,可按程序做好手续,可从国际合作交流费中列支。

20

课题下的租车费用怎么报销,汽油费可以报销吗?

课题考察如产生租车费用和燃油费,首先要看课题预算中是否安排了这方面的预算,如果预算中明确了租车费,报销时可以提供与租赁公司的服务合同,行车记录作为课题组租车与课题任务相关依据即可。租车发生的燃油费如果有相应预算,也可以据实报销,行车记录作为报销参考依据。

21

请问冬奥专项变更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国别,地方和时长都增加,费用有增加,计划从差旅费中抽出,请问如何变更,费用可以从差旅费中拨吗?

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研究所需变更预算中出国考察的地点、时长,增加执行预算需要课题组提出申报,承担单位审批同意即可,前提是调整的事项应与本项目紧密相关,调增课题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即可。

间接费用部分

01

科研活动中,如果参加了一个培训,培训费应该在项目(课题)哪个科目里进行报销,设计费、管理费还是知识产权事务费?

不是项目主管单位组织的培训费应该在间接经费中支付,如果是项目管理部门组织本项目的培训产生的费用应该在差旅费中列支,因为项目主管单位组织的培训一般是不收费的。

02

多个承担单位共同承担一个课题,间接费用如何分配?

间接费用按课题统一核定,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合作单位在核定的间接费用总额基础上,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和经费额度进行分解,协商提出分配方案,在课题预算(书)中明确,并分别纳入各自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03

间接费用管理有哪些要求?

间接费用分别纳入课题承担单位与课题合作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课题承担单位与课题合作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强化间接费用的管理,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间接费用中的绩效支出,应当由所在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对科研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结合科研人员实绩,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统筹安排,提升科研人员工作绩效水平。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取消了绩效支出比例限制)。

课题承担单位与课题合作单位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课题经费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如无预算列支大量的办公用品支出、水电气暖、汽油费、电话费、餐费等。

04

我单位是科研院所,先申请到省上一笔科研经费,单位管理费有50万,想先把管理费扣出来,该怎么进行账务处理呢?

各个省市都有自己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但大体上都与中办发〔2016〕50号文相对应,从科技部管理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角度讲,没有管理费这一提法,只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是可以一次性转账到单位自主使用,但省里的经费一方面要看各省的规定,另一方面可咨询政策的制订部门。

05

国拨费用中的绩效费用应该如何支出,在课题验收时是如何审计的,我们是企业?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明确,提高间接费用比重,加大绩效激励力度,项目承担单位在统筹安排间接费用时,要处理好合理分摊间接成本和对科研人员激励的关系,绩效支出安排与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挂钩。

需要指出的是,间接经费中绩效支出怎么支付还是要看项目承担单位怎么规定的,中办发〔2016〕50号明确,间接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管理,只要你们单位有自己的规定,按照规定发放即可,审计时提供单位间接经费管理规定给会计师事务所即可。

06

请问“十二五”期间的863课题,科研绩效支出超过预算数,但不超过间接费可以吗?单位扣除管理费后还有剩余,用作激励课题组,课题组发放绩效。

首先要看课题执行周期结题日?如果是2015年结束的课题,按照老办法执行;如果是2016年底结束的课题可以按照中办发〔2016〕50号执行,间接经费总额没有超过,可用于发放绩效,审计时如有异议可提交中办发〔2016〕50号文件供会计师事务所参考。

07

我们是课题的承担单位,我们从课题牵头单位租赁了房产,用于课题科研,课题牵头单位给我们开具租赁费发票,我们可以列支在管理费项目吗?

原则上你们属于项目关联单位,尽量避免出现关联性交易。如果是实验场地租赁可以放在其他费用,如果属于办公场所租赁可以在间接费用中列支。

08

科研项目的绩效支出如何体现科研人员的价值?

中办发(2016)50号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在统筹安排间接费用时,要处理好合理分摊间接成本和对科研人员激励的关系,绩效支出安排与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挂钩。这就要求各单位要制订相应的绩效支出管理办法,列明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发放标准。比如北京28条规定,实行工资总额管理的承担单位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编制内有工资性收入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一次性计入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但不受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的限制、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09

请问间接费用会核定总额吗?

不同的计划对间接费用的要求不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只评审直接费用,根据直接费用再计算间接费用,一般会按最高来核定。而重点研发计划和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是按年度打包来核定间接费用,因此,只要不超过标准就没有问题。

10

请问在科技经费专项资金购买设备、材料等支出产生的汇款手续费应计入哪个科目?

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对各个项目的开支范围都有界定,这笔费用可放在间接费用作为管理费用支出。

11

自然科学基金的间接费用是怎么核定的?

前面提到过,不同的计划对间接费用的要求不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只评审直接费用,根据直接费用再计算间接费用,一般会按年度平均来核定拨付,核定的比例是直接费用减去设备购置费后的20%,拨款比例是间接费用总额除以项目执行期。

12

请教一下,有个财政部科研专项,主要任务是软件开发,单位机房的运维费用能不能从间接费用中支出?

间接费用主要用于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机房的运维费用尽管没有列在这个范围内但也可以间接费用中列支。中办发【2016】50号文提出,各单位应制定间接费用的管理办法,建议贵单位先完善一下这个办法,这样就有依据了。

13

申报重点研发计划间接费用中参与单位可否超比例?项目及单个课题的不超比例。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规定》规定,结合承担单位信用情况,间接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课题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课题中有多个单位的,间接费用在总额范围内由课题承担单位与参与单位协商分配。承担单位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项目资金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

14

企业自筹的部分中,间接经费的划分有比例限制吗?还是也按照政策中的计算公式?

首先政策中指的比例限制是指使用中央财政经费。企业自筹经费一般用于直接费用,提取间接费用由单位自行制定相应的规定。

15

企业参与国家重大专项时,涉及到相关设备维修保养方面的支出,应列入哪些经费?

企业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研究所需发生的设备维修维护费用,属于间接性费用,放在间接经验支出。

16

项目邮寄工具或配件到外地使用产生的邮寄费应该在哪个课目列支?

在其他开支中列支。

17

科研人员参与和课题相关的学会,比如研究神经学的,报名参加神经科学学会的会员费,从直接费用中可以支取吗?

不可以,建议中间接费用中列支。

18

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拨款到课题产生的拨款手续费正常应该如何处理?是否可以计入其他支出,如果没有其他支出预算?如何处理。

项目经费拨款产生的银行手续费,建议放在间接经费列支,放在直接费用在结题时,容易被审计核减掉。

19

项目自筹资金的调剂是否也要参照中央财政资金的管理规定,如不能增加设备费,可否由企业按照项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支出?

自筹资金的管理由单位自行制定管理办法,根据课题的需求据实调剂。另外,文件所规定的财政资金是指中央财政资金,不包括自筹资金。

20

科研项目课题中的管理费用允许计提列支或者说是以拨代支吗?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已不存在管理费用这一科目,统称为间接费用。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113号)规定,间接费用是指承担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在具体工作中项目承担单位要制定相应的间接费用管理办法,按照此办法办理支出事项。

21

单位出台了间接费管理办法,办法中规定了间接费可以全部计提单位统筹使用,请问计提完的间接费在结题时还需要审计吗?

目前对这部分间接经费按照单位出台的间接经费管理办法审计。

22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间接经费中绩效提取可无比例限制,课题承担单位又没有间接经费中绩效提取的相关政策文件出台,在这种情况下,可不可以将间接经费全部列支为绩效发放?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各单位制定自己的间接经费管理办法。可以根据你们单位的间接经费管理办法操作就好,每个单位的间接经费管理办法是不同的。

23

项目的绩效分配,分配人员只能是任务书中的项目组成员吗,还是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都可以(不一定在任务书里面)?

具体发放以课题单位内部文件为准,中办发(2016)50文提出,承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间接费用的内部管理办法,公开透明、合规合理使用间接费用,处理好分摊间接成本和对科研人员激励的关系,绩效支出安排应当与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挂钩。《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各单位制定自己的间接经费管理办法。可以根据你们单位的间接经费管理办法操作执行。

24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经费能否列支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类似笔记本、打印机等),参考哪个文件?

科研经费中直接费用中不允许列支办公用品及办公用设备。

25

集团公司作为项目牵头单位,申请了一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请问是否可以把经费和任务交给下属的研究院(非法人分支机构)具体执行,后续经费支出、审计由研究院具体实施。

非法人分支机构可以。

26

请问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经费对于快递费、打印费、办公用品费、图书报销可列支在哪项支出?

经费分类没有办公费及其他。课题资料打印列支出版文献和知识产权费,打印费和办公用品费用可在间接经费中列支。

27

2018年我单位结题了一批973项目,近期在核算绩效奖金。请问,可用什么管理办法?是用之前的973经费管理办法还是最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

建议参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执行,看本单位是否已出台间接费用办法,绩效属于间接费用,按本单位相关办法执行即可。

结余经费管理

01

我们牵头一个863课题收到了一个验收结论书。结论中说可以保留使用结余资金2年,作为原课题牵头单位,需要对子课题单位的结余经费负管理责任吗?

目前对于结余经费的管理还没有统一的规定。按照科技部的管理办法规定,结余经费要求课题承担单位承担法人责任,出台结余经费管理办法。如果原来的合作单位也是独立的法人单位,那么由该单位制定结余经费管理办法,承担法人责任。

02

我公司承担公益性行业专项(A项目)今年通过验收并结题,结余资金100万,在账务上该如何处理?

是采用借:递延收益-A项目100万 贷:营业外收入100万,还是新立B项目,借:递延效益—项目100万,贷:递延收益-B项目100万

项目结余资金是不可以作为利润来记账的,结余资金自接到验收通过通知后,没有不诚信记录的,可以在次年1月1日起两年内用于科研项目的直接费用,未支出部分通过原渠道退回,怎么使用按本单位的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目前有单位通过新立项的方式进行管理,因此,你说的第二种账务处理办理可以。

03

专项结余资金留归承担单位2年内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费用支出,请问可以购买科研生产设备?

结余资金2年内用于单位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专用设备费也属于直接费用范畴,但购买生产设备不妥,生产设备不属于为科研活动提供支撑的设备。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相关问题

01

我们是医药类重大专项参与单位,报的项目执行期是下一年,但是去年已经获得批件,基本进入量产阶段,我们怎么才能把研发费用归集进来呢,另外,与同一单位联合申报几个项目,四个项目同时签在一个协议里,还是几个项目分开签,协议主要证明两个单位的关系,分工写个框架可否?

项目结题审计根据项目合同书约定起止日期为准,前期投入只能作为承担单位的基础投入,不可以作为项目周期内的支出。因为项目不同,不同项目的联合协议建议应分别签署。

02

公司参与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研究课题任务需要出差时,住宿费和交通费按什么标准执行,餐费可以报销吗?按什么标准执行。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差旅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应当按照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统筹安排使用。因此,建议你公司制定相应的差旅费管理办法,标准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03

我们单位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参与了基本一项目,但实际承担为集团公司下属了子公司,我们可以将经费转拨给下属子公司吗?

根据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113号)办法,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在收到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的拨款后应及时按照任务书转拨给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对外拨款经费的审核,从源头杜绝预算外单位拨款和超预算拨款,你提到的这种情况,如果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应按照程序申报,如果不是独立法人,可直接使用。

04

申请了水专项课题,预算表里面包含研究经费和中间试验(制)费两大部分,两个部分都包含设备购置费、材料费和间接费用,经费如何管理,决算时要分开吗?

按预算分开核算。

05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中中央财政经费能否从事业单位、高校的零余额账户支出,如果不能,能否提供政策依据呢?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重大专项资金不再通过特设账户拨付,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因此,中央财政资金会拨付到课题承担单位的基本账户,单位的零余额账户是单位财政类基本事业费和公共支出账户,应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按资金拨付渠道使用。

06

请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当年预算的事项跨年滞后,是否调整预算到第二年,各项算项目之间可以互相调剂吗?

跨年度执行预算无需调整,继续执行即可。预算科目调整按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课题)年度预算总额不变,课题间预算调剂,课题承担单位之间预算调剂以及增减项目(课题)参与单位的预算调剂,由项目(课题)牵头承担单位审核汇总后,报专业机构审批。项目(课题)预算总额不变,直接费用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其他费用等预算如需调剂,由项目(课题)负责人根据实施过程中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由项目(课题)牵头承担单位审批。设备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基本建设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剂,如需调减可按上述程序调剂用于其他方面支出;如需调增,需由项目(课题)牵头承担单位报专业机构审批。

07

我单位属于国企,是十三五水专项子课题承担单位,部分课题组成员薪酬采用年薪制,是否能对其发放绩效奖励?若能发放是否影响其年薪,有无相关规定?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管理改革 激发创新活力确保完成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既定目标的十项措施》。间接经费的绩效支出,由承担单位统筹使用,自行制定管理规定,确定发放范围。按照经费管理办法规定,间接经费可以发放课题相关人员的绩效,是否可以发放取决于你单位是否出台了相关制度。课题人员年薪中的绩效部分可以在间接经费列支。

08

我司为水专项课题承担单位,关于劳务费预算的使用,是通过什么形式签定合同,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还是直接与用工人员签订劳务协议?

按照规定,劳务费支付需要与聘用的研究人员和辅助人员签定聘用合同,科研事业单位与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签订的用工合同也可以在劳务费中支出。

09

我单位是十三五水专项参与单位,请问单位自筹资金执行率达到多少算达标,多少算满分,时间上有没有限制,比如必须在哪个时间段完成才算达标?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验收要求中央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预算执行率95%为满分,低一个百分点降1分,80分以下将影响课题绩效评价,按结题处理,结余资金要按原渠道退回。自筹资金时间按照任务书起止日期为准。

10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立项批复后,课题分子课题和子任务该如何签订任务合同?

签订子课题和子任务及参与单位的任务合同书,可参照项目任务书的基本要素签署即可。

11

我单位作为重大专项的参与单位,在采购设备、试制设备和租赁设备时,应履行哪些手续,保护哪些凭证以备验收。

应将采购设备、试制设备和租赁设备的发票及明细予以保存,超过5000元以上的还应保留转入固定资产的手续。

12

我公司是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项目参与单位,研究过程中涉及到设备仪器、管路等的安装施工费,应归入哪个项目?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设备购置费主要用于重大专项管理工作所必需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小型设备购置。设备购置费原则上不予开支,确有需要的,应单独报批。因此,如果属于试制设备的安装费,在设备费总额不超支的情况下可以列支在试制设备费用。如果设备费用不足,课题组根据程序进行预算调整后再行开支。

13

重大专项子课题设备预算总额200万,就一台设备,现设备涨价变成260万,设备费超了内部调整可以吗?

根据现行文件规定预算总额不变,设备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即使是原预算中的设备调增需要提出申请专业机构审批,审批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时间,可能会影响课题研究进度,建议超出部分自由资金解决。

14

我单位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水专项的项目,我方牵头的课题2依据预算聘请了财务助理,报酬从劳务费中列支,但另一个课题1,我方承担的其中一项子任务中同样需要聘请财务助理,请问这部分报酬可否从劳务费中列支?

同一个项目下的课题财务助理可以分别按照提供劳务时间支付劳务费。如果一个财务助理分别做不同项目的课题财务助理,其费用可以从间接费用中支出。

15

我单位承担了重大专项,在同一项目里面的研究人员,但不在同一课题,也不在同一单位,实际履行了专家咨询的义务和责任,可以发放专家咨询费吗?

原则上同一个项目参与人员不得在项目内各课题中领取专家咨询费,如果确实对你们课题提供了指导,可以在间接经费里面以绩效方式支付或从其他资金渠道进行支付,免得审计时核减。

16

我单位是国家重大专项的参与单位,请问重大专项所涉及的广告和展架制作、宣传费以及固定资产折旧,分别应该算什么费用,归入哪一类?

重大专项任务考核中一般不会要求广告宣传、办展览,因此直接经费中一般不会安排这方面的支出,有些重大专项办要求凝练成果,示范工程展示一般只用于验收,少量的视频制作费用可以放在信息传播费中,广告展览建议其他资金渠道解决。

17

我单位是国家重大专项的参与单位,请问专家评审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分别应该算作什么费用?

专家评审费可以放在专家咨询费中列支,课题发生的审计费一般由专业机构支付,承担单位不必支持,如需支付建议在间接经费中列支。如是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以在其他费用中列支,重大专项没有明确的规定。

18

我公司是重大专项的参与单位,绩效支出有相应的标准吗,是否有上限,赛程中应保留哪些凭证?

间接经费怎么使用,课题承担单位要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按照自行制定的管理办法执行即可,绩效支出没有上限限制,所有间接经费都发放绩效也可以。主要看你们单位是如何规定的,审计时提供发放签收单即可。

19

请问国家重大专项中间接费用作为奖励发放,有没有比例限制,发放的原则是什么?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另外,有些人员未在研究人员名单中,但为项目研究做出了贡献,请问可否用间接费用发放?

首先要看是哪一年的专项,如果专项仍在执行中,可参照中办发〔2016〕50号文和财科教〔2017〕74号来执行,人员绩效不受比例限制,按单位的间接费用管理规定执行即可,发给谁,怎么发都由单位自主安排。

20

企业参与国家重大专项项目,其中材料费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

文件没有明确材料费是否可以抵扣税款,研发支出耗用的材料不属于生产性耗用材料,因此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务在检查时,可能会对抵扣提出质疑。

21

重大专项材料费的材料包括设备加工的原材料,还有自己单位所需要的材料?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材料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由于消耗各种必需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而发生的采购、运输、装卸和整理等费用。因此,无论是设备加工的原材料还是自己单位所需要的材料,只要符合规定都属于必需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的范围。

其他问题

01

咨询下杂志的会费能从专项经费列支吗?走哪个科目?

杂志,社团会费不可以。专项经费中不能列支与项目或课题无关的开支。

02

劳务派谴人员能否发放绩效?

劳务派遣工资的构成如果是工资薪酬体系固定绩效可以。

03

课题经费支出过程中的增值税发票可以进行抵扣吗?

纵向项目经费一般不需缴税,部分委托项目确需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依据国家有关税务规定执行。如果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做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最好不要抵扣。如果申报进项税额抵扣,则支出中就不含税金部分,也就是按照不含税价记入材料费支出。

04

单位与国家安全中心签订了科技研究课题,这样的课题在不在限期之列?

目前的限项只针对中央财政支持的改革前计划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国家重大专项在研项目。

05

企业获得科技进步奖的奖金,可否全部发放给个人?另,此类奖金需要纳税不?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

06

我单位最近承担了一个工信部的智能制造专项,请问这属于科技项目么?能够发放科研绩效吗?

工信部的专项多是公益专项,应按照工信部相关规定执行。如果预算批复中有间接费用,应该可以从中列支一定的绩效,但要符合申报时的预算内容。

07

科研项目结题的时候,财务统计的专项经费只花了40%,是否不符合验收审计的要求呢,要想通过审计,至少要完成专项预算的占比要多少?

财务验收时,专项经费预算执行率95%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预算绩效评价80分以下,剩余资金全部退回,暂不存在是否通过验收的情况。

08

自筹资金可以由申报单位的全资子公司提供吗?

项目任务书签订时,承诺出自哪个单位,哪个单位承担,如果是全资子公司(非独立法人)也可,前提是专项资金也转入该公司执行,需要提供项目委托书。如果承担单位既有母公司也有子公司,且预算明确由子公司承担自筹资金,这种情况可以。

09

请问非竞争性项目有哪些?为什么竞争性项目一般不得有培训费?

不是项目主管单位组织的培训费应该在间接经费中支付,如果是项目管理部门组织本项目的培训产生的费用应该在差旅费中列支,因为项目主管单位组织的培训一般是不收费的。

10

可否用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给学校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作一项配套?

《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72号)明确,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基础建设、对外投资、偿还债务、支付利息、捐赠赞助等支出。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高校的支持经费主要用于实验室设备购置、条件保障、日常运转、自主研究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因此,作为配套资金是不合适的,除非资金下达时就明确是配套资金。

11

A单位从某部委立项获得一个科研项目,B单位不是联合申报单位;然后,A单位以横向形式再向B外协一个课题可以吗?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127号)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推进产学研结合,并制定专门管理办法,对以市场委托方式取得的横向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约定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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