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珠海长炼石化加氢装置闪爆,事故原因分析公布
2020-01-20 10:50:24 作者:本网整理 来源:每日安全生产 分享至:

珠海市发布消息称,1月14日13时40分许,珠海长炼石化设备有限公司重整与加氢装置预加氢单元发生闪爆,暂未发现人员伤亡,该公司及周边人员已安全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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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13时43分,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接到报警:珠海长练化工厂发生爆炸。截止14时30分,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共出动40辆消防车,200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指挥中心调集“珠中江”战区力量赶赴现场增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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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下午16时,珠海市、高栏港区已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正在有序进行。目前,珠海市、高栏港区应急管理、消防、公安、安监等部门已赶赴现场,正在组织全力扑救,明火已被扑灭,环境在线监测站点各项指标未出现异常,现场环境人工监测正在进行,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核实中,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


14日下午3点半,新浪财经记者拔通长炼石化的母公司深圳埃森新能源集团的电话,该公司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爆炸起火的石化工厂正是公司子公司长炼石化。该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已经没有事了,火已经灭了,现场已经控制住了,就是小事。”


涉事公司背景

珠海长炼石化有限公司是深圳埃森新能源集团旗下全资公司,位于珠海高栏港经济石化区北侧,建于2003年8月。主要装置有120万吨/年预处理装置,100万吨/年催化重整装置,40万吨/年芳烃抽提精馏装置,80万吨/年后分馏以及20万吨/年苯和甲苯加氢装置等相关的公用工程和储运系统。事故发生后,其生产装置均已暂停。


120万吨/年石脑油综合利用项目是“以加氢为产品链的新工艺、新材料”,也是目前国内深加工工艺中唯一具有产品种类构成最多、产品质量执行标准最高、工艺路线科技含量最为创新的石化装置。


主要产品有正/异戊烷、正/异己烷、环己烷、甲基环己烷、苯、甲苯、混二甲苯等十几种单体烃产品和有机化工的基础原料。


事故影响市场分析

华南市场甲苯、二甲苯的主要供应以中海油惠州、中石化广州石化、茂名石化,以及中石油钦州与中化泉州石化销售公司为主。而珠海长炼石化芳烃产品以内部自用居多,甲苯对外商品量供应有限,外销主要以二甲苯为主,月商品量约3000吨左右,且并非平稳供应,目前在甲苯、二甲苯市场偏弱的情况下,以生产溶剂油作为主要产品。因此本次事故对于华南市场的整体供应影响有限。


目前已经临近春节假期,下游需求方基本已经处于放假状态,对于甲苯、二甲苯的采购较为缓慢,因此本次事故对目前的华南市场影响不大,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本次长炼石化事故对于节前市场影响有限,不过,后期安全检查形势或将更加严峻,同时也对于年后化工企业的开工提出了考验,若安全检查扩大,本次事件或将影响到年后的市场需求情况,进而使得年后市场恢复减缓。


涉事企业曾被应急管理部通报15项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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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应急管理部官网显示,2019年7月,全国化工行业执法检查广东工作组曾到广东省珠海长炼石化设备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15项安全隐患,检查组要求企业立即整改。


一是安全管理规定现重大失误

检查组专家在查看该公司相关资料时,发现该公司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用火作业基本原则竟然出现重大失误。文件中规定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天,但这与《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里所规定的“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严重不符。


面对专家的质问,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唐青云立即表示这份管理制度汇编是2016年的老版本,而公司现在使用的是2017年修订版。公司员工将所谓的修订版拿出来后,专家发现这个修订版仅仅是对管理制度汇编中的特殊作业管理部分进行了修订,并且老版本的管理制度汇编仍然在使用。


这时,唐青云说:“公司都是按照规定执行的,没有超出过8小时,那只是个笔误,我们印刷出了问题。”面对企业方面的解释,专家回应道:“你们这个管理制度文件的数据一定不能出错,8小时和8天的差距有多大,你们非常清楚。”随即,专家查看了企业的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使用情况记录,近期作业确实没有超过8小时的。


二是防水池长期未清洗

检查组在企业现场检查了消防应急演练情况。伴随着一股恶臭,检查组看到的是一股黑色液体从一个消防泡沫炮里流出,这和旁边可以正常使用的消防泡沫炮形成了“一黑一白”的鲜明对比。据专家介绍,正常的消防泡沫炮喷出的水远看应该是白色水柱,消防泡沫炮的水压不够,才会出现水流出来而不能喷射水柱的情况。对于流出液体为黑色,企业的解释是因为平时没有演练,但专家当场否定。专家认为就算没有使用过,消防泡沫炮内壁生锈,喷出的水也应当是黄色的,液体为黑色应当与消防水池长期未清洗有关。


三是空气呼吸器瓶身漏气

除了消防炮沫炮的问题,另一个与消防有关的问题也十分突出。检查组在该企业检查发现,罐区和装卸区域均未配备空气呼吸器,而中央控制室配置仅有的两台空气呼吸器均不能正常使用,一台瓶身漏气,一台压力仅为12MPa。


四是呼吸阀未定期进行检查

此外,该企业还存在苯储罐823/1罐顶呼吸阀未定期进行检查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装高度不足0.3米、工艺连锁管理不到位、今年7月的演练计划与实际演练内容不符合、消防水泵备用泵为电动泵而非柴油机泵等问题。面对企业的15项安全隐患,检查组要求企业立即整改。


事故原因分析


预加氢装置

1、现场勘查情况:


1)预加氢进料换热器E202A/B/C/D/E/F到预加氢产物/脱水塔进料换热器E204A/B之间的管线250P2019CS-H(20号钢,273*9)在泵廊部位管道弯头撕裂(距离E202E约15米位置)。管内介质:预加氢反应产物(主要组分为:石脑油、氢气),含硫、含氯、含氨。   (需提供原料分析数据,弯头数据)


2)事故发生时操作压力2.2MPa,操作温度约180℃,流量   NM3。设计操作条件:操作压力  MPa,操作温度约  ℃,流量   NM3。事故发生时操作平稳,未发生超温、超压操作。(需附相关DCS图表,操作记录、注水情况)


3)E202本体及E202至破裂弯头之间管道保温层较为完好,只有弯头部分爆开。


4)因弯头部位位置较高,且现场泵廊框架坍塌,无法靠近观察破裂弯头前后焊缝情况,目测焊缝基本完好。


2、现场勘查初步认为事故原因:


现场E202本体及E202至破裂弯头之间管道保温层较为完好,只有弯头位置爆开,可判断破裂位置弯头非因长时间受火导致的爆裂。同时与现场事故发生时的视频相印证,此位置应为第一时间爆裂位置。


直接原因:

管线250P2019CS-H管道弯头撕裂后,大量高温、高压的石脑油和氢气喷射而出,与周边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因介质摩擦产生静电或者其它原因产生火花,从而产生着火爆炸。后续爆炸、燃烧导致周边设备损坏,引起物料泄漏造成二次、三次的闪爆。


造成管线250P2019CS-H撕裂可能原因:A.管线腐蚀减薄;B.弯头材质本身缺陷或加工制造缺陷。(因企业目前无法提供最近的一次管线测厚数据,无法判断管线腐蚀减薄情况;具体原因需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失效分析)。


间接原因:

1)、管线250P2019CS-H(介质含硫、含氯、含氨)在预加氢装置中为易腐蚀管道,应加大测厚频次,该企业对于此易腐蚀管线未能定期测厚检验。(需企业提供压力管道管理规定、压力管道检验、检测计划)


2)、企业有2019年的管线测厚数据,但是不能明确250P2019CS-H的测厚数据,对于压力管道测厚数据未进行分析,压力管道管理不到位。


3、建议

1)、破裂弯头外送专业单位进行失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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