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清华对2名博士生拟退学处理
2019-07-04 09:38:48 作者:本网整理 来源:青塔 分享至:

6月4日,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布《关于拟予马XX退学处理意见》《关于拟予许X一退学处理意见》,分别对该院两名在读博士生作出拟退学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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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意见》称,对以上两名博士生作出拟退学处理的原因,是其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获批准,连续两周及以上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研究活动,或者逾期两周未注册。《处理意见》表示,被拟退学处理人如有异议,可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申辩。


除了清华外,近期还有多所高校对在读硕士博士作退学处理的情况,包括宁夏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广州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有评论认为高校研究生培养进入“严进严出”时代。


宁夏大学

 

2019年6月10日,宁夏大学研究生院发布《关于超期未毕业硕士研究生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内容称学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宁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管某等29名超期未毕业硕士研究生予以退学处理。


根据宁夏大学发布的《宁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条文显示,该校研究生学制中学术型硕士3年、专业学位硕士2~3年,博士生3年,硕博连读生5~6年。而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和延期)为硕士生5年,博士生7年,硕博连读生7年,对休学创业的研究生,最长年限可在此基础上增加2年。


深圳大学

 

据深圳大学研究生院3月16日在学校官网发布的消息,2017年3月以来,对317名研究生进行退学处理,其中未注册218人、学习年限超期89人、成绩不合格10人。


深圳大学研究生院工作人员在上述报道中解释,未注册退学是指超过学校注册时间未来注册报到,多数研究生是学习时间到了最长学习年限就不来了,少数是不想读了也不想自己申请退学。学习年限超期退学则是深大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含休学和保留学籍)未完成学业者将被退学处理。


合肥工业大学

 

2019年3月,合肥工业大学拟对46名硕士研究生予以退学处理,因其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或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理由,且未经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的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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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

 

2019年3月,72名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博士7年、硕士5年,下同)内未完成学业,学校决定对这72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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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

 

对于“超出最长学习年限且未提出结业申请”的2012级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生)和2014级硕士研究生(含留学生),拟按学校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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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文,有人开始担心毕业了

 

此前,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分别就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管理工作提出一系列更加严格的规范性要求。


《通知》要求,狠抓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


《通知》称:培养单位要珍惜用好办学自主权,加强自律,科学合理设置培养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重点抓住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学位授予全方位全流程管理,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责任。


培养单位要突出学术诚信审核把关,加大对学术不端、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举一反三,防范在前,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日常监督。对学术不端行为坚决露头即查、一查到底、有责必究、绝不姑息,实现“零容忍”,依法依规从快从严查处。对当事人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和学术惩戒。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办。探索建立学术论文、学位论文馆际和校际学术共享公开制度,以公开促进学术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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