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科技兴海规划(2016-2020年)》发布 “五新”打造海洋强国
2016-12-15 12:06:23 作者:本网整理 来源:国家海洋局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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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海洋局12月13日对外公布《全国科技兴海规划(2016-2020年)》。到2020年,形成有利于创新驱动发展的科技兴海长效机制。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率超过55%,海洋科技进步对海洋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60%,发明专利拥有量年均增速达到20%,海洋高端装备自给率达到50%。


    国家海洋局在全国海洋科技创新大会上公开的这份文件,由国家海洋局和科技部近日联合发布。该规划为实现总体目标提出了“新引擎”“新动力”“新能力”“新局面”“新环境”:


    ——加快高新技术转化,打造海洋产业发展新引擎:推动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高端化,推动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系列化,推动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规模化,推动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工程化,推动海洋新材料适用化,推动海洋渔业安全高效化,推动海洋服务业多元化。


    ——推动科技成果应用,培育生态文明建设新动力: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技术应用,强化海岛保护与合理利用技术应用,强化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技术应用,强化海洋环境保障技术应用,强化极地、大洋和海洋维权执法技术应用示范。


    ——构建协同发展模式,形成海洋科技服务新能力:构建创新成果源头供给网络,打造海洋产业集聚创新平台,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科技兴海服务能力。


    ——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开拓开放共享发展新局面:加速海洋高新技术引进与融合,推动优势海洋产业走出去,加强联合研发平台建设和国际标准制定。


    ——创新管理体制机制,营造统筹协调发展新环境: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协同推进机制,改进政策环境、提升创新服务水平,创新支持模式、增强多元投入力度,强化人才支撑、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深化军民融合、促进兼容同步发展。


    国家海洋局局长王宏说,“十三五”时期是实现海洋科技跨越式发展的最佳窗口期,必须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海洋科技资源配置,集中力量办大事,通过海洋重大工程、重点专项和系列专项等带动,加强海洋调查观测,提高海洋认知能力,加快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促进海洋科技与海洋经济的紧密融合,引领形成海洋强国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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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五”我国海洋科技创新地位提高成效显著


    “十二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国家海洋局会同有关部门,调动各方面力量,深入实施建设海洋强国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在海洋深水、绿色、安全以及核心关键共性技术等方面的布局,圆满完成海洋科技系列规划的既定目标,取得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成果,使海洋科技逐步进入“并行”的新阶段,海洋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有力地促进了海洋产业转型升级。


    一、海洋调查观测立体化走向两洋一海


    “十二五”期间,海洋科技各项指标均呈现高速增长态势,全国海洋领域SCI论文数量达到4285篇,论文产出总量仅次于美国,总被引数量排名全球第7位;专利申请数量共1.6万件,相对2010年增长179.8%;2015年全国海洋科研机构R&D人员3万多人,相对增长31.8%;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共计21项;以海洋高技术为支撑的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海洋高端装备和海水淡化等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海洋经济新的增长点。


    二、海洋调查观测立体化走向两洋一海


    “十二五”期间,海洋综合调查在深度、广度上实现重大突破。


    一是在“我国近海海洋综合调查与评价”专项基本摸清近海资源环境家底的基础上,目前正在实施的“全球变化与海气相互作用”专项,开启了我国海洋调查从近海走向深远海的新篇章,显著提升了深海自主调查技术装备的研发和深远海研究水平,提高了国际影响力。


    二是大洋勘察方面,在国际海底管理局新申请获得3块海底矿区,我国成为首个拥有3种资源矿区的国家,“多种资源、多海域、多船作业”的深海大洋调查格局逐步形成并巩固。


    三是极地科学考察方面,完成了5次南极科考和2次北极科考,自主研发的深冰芯钻机完成了Dome  A冰盖的多次钻探,深入研究了南大洋海冰气相互作用及其对南印度洋影响,首次穿越了北极东北航道,首次实现北极和亚北极五大区域准同步考察。世界最新先进水平的南极遥感固定翼飞机“雪鹰601”正式投入我国南极观测,具有世界先进设计理念的我国新建极地考察破冰船将于2016年年底正式开工建造,并有望于两年后投入使用。


    四是深海探测技术方面,2012年蛟龙号载人深潜最大深度成功达到了7062米,使我国成为世界上同类载人潜水器下潜深度最大的国家,同时涌现出“潜龙”号系列AUV、“海龙”号ROV、“海马”号ROV等一大批深海探测装备。成功完成300米饱和潜水海底出潜探摸和首个实验型深海移动工作站的下水试验。2013年在南海北部成功钻获高纯度新类型“可燃冰”。我国自主研制的海底观测组网设备与在水深900米处与MARS海底观测系统对接成功,使我国成为第3个在MARS网上进行大规模组网设备测试的国家。


    五是成功发射HY-2A卫星,改扩建4个地面接收站,基于海洋卫星的海冰、赤潮、绿潮、溢油等遥感业务监测系统基本实现业务化运行。


    三、海洋基础科学研究水平稳步提高


    我国海洋学者围绕世界海洋科学前沿领域的热点问题,取得一系列具有世界水平的研究成果,在《自然》和《科学》等国际顶尖杂志上发表多篇高水平学术论文。我国科学家首次在《自然》杂志发表了海洋领域的评述文章,系统综述太平洋西边界流与气候相关研究的重要成果。建立了海浪混合理论,在国际上率先建立全球高分辨率海浪—潮流—环流耦合模式,发展首个海浪的气候模式。提出“光滑洋壳的俯冲较粗糙洋壳更易产生毁灭性的海底大地震”理论,对传统观点提出挑战。揭示了东黄海沉积物中氮的循环过程、生源要素的分布及生态环境的演变历史。我国科学家绘制完成了大黄鱼全基因组精细图谱,为培育我国特有海水经济鱼种抗逆优良品种奠定了基础。


    四、海洋关键共性技术加速转化和产业化


    深海油气勘探开发能力显著提升,“海洋石油  981号”的成功应用,使我国成为第3个具备超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设计、建造、调试、使用一体化综合能力的国家。深海光电复合缆与接驳设备、船舶爬壁清洗机器人等一批产品开发成功并填补国内空白。水下滑翔机、Argo浮标等实现产业化。建立深水网箱、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海洋牧场建设新模式,拓展了海水养殖的新空间。微生物疫苗等海洋生物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海洋生物源DHA、氨基葡萄糖等逐步形成优势产业链和自主品牌。替代抗生素的海洋抗菌肽等绿色环保饲料与海洋寡糖等新型肥料及相关成果,有力带动了企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生态环境改善。多种海洋能发电装置进入实海况测试运行阶段。


    海水淡化的蒸发器、蒸汽喷射泵、膜组件、高压泵等关键装备材料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开发实现突破,自主研发的高性能关键膜组件已向中国航天员科研训练中心提供首批产品,服务载人航天事业,建立了多个自主技术万吨级示范工程。


    五、海洋公益新技术实现业务化应用


    建立了海洋管理和公益服务业务化示范系统70余个,发布了115项海洋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开发了一大批海洋公益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新装备,一批成果已应用到黄岩岛海上目标和岛屿监测、外大陆架划界、蓬莱19-3平台溢油事故、日本核辐射应对、亚丁湾护航、集约用海、生态红线等海洋管理重点工作中,有效提升了海洋综合管控能力。


    海洋预报服务方式基本实现由单一要素预报警报向目标型综合预报保障转变,精细化保障服务目标达150个,服务范围由近海近岸向全球、深远海及重要海洋通道拓展,基本形成重要海上通道和重点区域预报保障能力。


    六、海洋科技基础条件跃上新台阶


    我国首个正式试点运行的国家实验室——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于2015年顺利建设运行。多个部委联合组建了国家海洋调查船队,目前已经拥有46条成员船,新建了“向阳红01”、“向阳红03”两艘国内最先进的4500吨级海洋综合科考船。建设了卫星海洋环境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等19个涉海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海水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2个涉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海洋新兴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相结合的科技成果转化链条已经形成。建立了国家海洋药源生物种质资源库、国家海洋生物天然产物化合物库和海洋生物产业中试平台等一批海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和中试转化平台。


    七、海洋科技国际合作开创新局面


    “十二五”期间,首个由我国科学家发起的海洋领域大规模国际合作计划——西北太平洋海洋环流与气候实验国际合作调查研究计划,开启了我国物理海洋研究从跟踪到发起和引领的转变。随着全球海洋实施观测网计划(ARGO)的实施,我国已经在太平洋、印度洋和地中海布设353个剖面浮标,浮标数量上升到世界第4位。我国成为国际大洋发现计划(IODP)重要成员国,于2014年成功实施南海IODP-349航次,终结了学术界多年来关于南海东部和西南部海盆年龄的争论。发起了中国—北欧北极研究中心、共建中—冰极光联合观测台。建设了中—马、中—泰、中—印尼、中—斯等双边国际海洋科技合作基地。建立了亚太区域海洋仪器检测评价中心、APEC海洋可持续发展中心等8个国际组织在华机构。在国际标准化组织船舶与海洋技术委员会成立了海洋分技术委员会,由我国担任秘书处和主席职务。我国在涉海国际组织和国际管理机构任职人数从2010年的6人上升为目前的11人。


    八、海洋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更加优化


    通过各部门一系列政策资金的引导带动,海洋领域的市场主体、社会资本和创新要素更加活跃,逐步建立起国家与地方相结合、产学研用金相结合、军民深度融合的海洋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比如,通过推动“十二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工作,引导地方建立完善“财银合作”机制、推进PPP模式等,带动地方、社会投入,产业基地化、园区化集聚发展,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培育了一批海洋科技型中小企业,并有28家成功上市;建立了84个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推动450多项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专项科研成果转化。


    “十二五”期间,国家海洋局先后建立了7个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建立了8个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正逐步成长为海洋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载体。据统计,在教育部的支持下,现在已有100多个高校设有海洋专业,再加上航天科技、航天科工、中国电科等央企陆续下海,沿海地方不断创新体制机制,社会投入不断加大,海洋科技创新形成了强有力的发展后劲。


    “十三五”我国推动海洋科技创新的重点任务


    “十三五”时期是实现海洋科技跨越式发展的最佳窗口期,要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海洋科技资源配置,集中力量办大事,通过海洋重大工程、重点专项和系列专项等的带动,加强海洋调查观测,提高海洋认知能力,加快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促进海洋科技与海洋经济的紧密融合,引领形成海洋强国建设新局面。


    一、加快实现重大科学问题的原创性突破,为认识海洋提供理论技术支撑


    总体上要围绕“透明中国海、认知深远海、数字三大洋和深化南北极”开展基础研究,加强学科间、科学与技术的紧密融合,提高系统研究能力,取得一批原创性和重大理论成果。在全球海洋科学和热点问题方面,要在海洋酸化和蓝色碳汇等全球气候变化、深海基因资源、全球海洋生物多样性、微塑料等新型海洋污染、深海底过程等前沿问题上提高认知,建立自主的全球数值预报模式,使我国海洋认知能力尽快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在海洋重大需求方面,聚焦南北极和大洋环境和战略资源状况、海洋资源利用、近海生态安全、海洋权益与环境安全和重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等,进一步认清关键过程和规律,提供新方法、新技术和系统化科学方案,为空间拓展和海洋管理提供科学基础。开展海洋基础、综合调查,加强全球海洋观测系统建设中服务于科学目标的观测系统建设,以海洋科学目标为牵引,带动自主海洋观测探测技术发展,为基础研究提供长周期的观测数据,支撑“智慧海洋”工程建设。


    二、加快核心关键技术的突破,推动“深海进入、深海探测、深海开发”


    要以深海空间站设计建造为契机,牵引带动深海高技术装备体系的系统提升,尽快扭转深海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推动“蛟龙探海”工程实施,为《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的履行提供有力支撑。大力提升深海生物多样性调查能力,科学开发利用深海极端环境的生物资源。加快实施“深海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着力突破我国在深海运载、探测、能源保障等方面的核心关键技术,研制谱系化、全海深潜水器和系列深海技术装备,提高装备国产化率,推进海底观测网建设。大力推进深远海油气勘探开发装备研制,提高配套能力和深海作业支持能力,加快深海矿产资源、天然气水合物勘探及试开采进程。加强极区极端环境和资源观测、探测技术的应用,开展极地耐低温环境仪器装备、极区严酷环境现场长期观测系统等关键技术装备应用示范,推动“雪龙探极”工程实施。


    三、加快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引领海洋经济提质增效和空间拓展


    要加大海洋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加强产业链协同创新和孵化集聚创新,强化海洋科技创新成果源头供给,壮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模,引领和支撑海洋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深水勘探、生产技术装备等海洋工程装备的研发应用,提高国产化率。推动海洋生物医药和生物制品等系列化,加快进军国际市场。大幅提升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关键装备自给率和材料的可靠性,促进产业规模化发展。开展适应我国海洋能特点、国际先进的海洋能示范工程建设,逐步提高可靠性、稳定性及可维护性。


    加快开发应用海洋新材料,适应深远海和极地的空间拓展。推动海洋传统产业绿色升级。推动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牧场技术和负责任海洋渔业技术应用,推进以海洋增养殖为基础的一、二、三产业融合,为建立“蓝色粮仓”奠定坚实基础。增强极地考察破冰船等高端船舶的设计建造能力,带动提升运输船舶绿色化技术改造。加强信息技术的综合应用,提升海洋物流、海洋旅游的智慧化水平。推动通过税收、融资等政策,加大对国家海洋特色产业园区、科技兴海基地的支持,提升基地孵化和平台服务能力,促进各类资源要素向优先发展领域和技术集中,提升产业聚集度和创新能力。


    四、加快科技成果集成创新,支撑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安全保障


    要大力推进创新链与应用链的协同创新,边研究边应用。围绕“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物丰”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结合“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的实施,创新集成和推广应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海岛保护与利用以及海域使用管理、海洋防灾减灾等海洋综合管理关键技术,形成系列标准和规范,推动“蓝色海湾”“南红北柳”“生态岛礁”工程实施。加快海洋环境监测评估预警、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与治理技术应用示范,推动环保技术装备产业化,形成一批模式和标准规范。建设海岛保护综合示范系统,加强海岛污水处理和循环利用、岛上垃圾处置及海岛建设用新材料等技术应用。强化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技术应用,加强渤海环境容量评估、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模式等的研究应用和技术标准推广。


    加强海洋管控技术的集成应用和示范,开展海上开发活动动态监视监测、海洋生态红线区划管理、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国家海洋环境安全保障平台和海上维权执法技术等的示范应用。完善全球及重点海域中国近海的高分辨率自主海洋数值模式,拓展海洋环境预报服务至全球范围,提升重大需求保障能力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推动服务保障产品的市场化。


    五、加强海洋科技国际交流合作,提升我国国际地位和影响力


    国际交流合作对提升海洋科技研究水平具有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合作,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依靠国际合作增加影响力,从“跟踪、并行”迈向“并行和领跑”,为建设海洋强国奠定基础。积极推进与相关国际组织和海洋科技创新机构的交流合作,全面提升我国在海洋领域的参与和主导作用。聚焦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的科技支撑需求,在政府间和非政府国际海洋科学组织中提升影响力。


    推动优势海洋产业走出去,以各类产业基地为依托,加快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集成,推动与沿线国家蓝色经济合作。推动建设双边特色产业国际合作园区,引导优秀企业到国外开展高技术成果开发、交流与产业化示范,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加强联合研发平台和技术转移中心建设,积极融入海洋产业全球创新网络。推进国际或区域标准的研制,与有关国家和组织共同开展国际标准研制、比对和互认。


    六、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海洋科技体系竞争力


    海洋科技创新是一项周期长、投入大、风险多,但战略利益和回报巨大的体系性创新,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要优化工作机制与政策环境,着力推动海洋科技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国家海洋局将会同科技部和各涉海部门,开展更加深入的合作,加强宏观指导协调和制度建设,创造政策、资金、平台等方面良好的发展环境。


    国家海洋局将制定加快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的指导意见,组织先进海洋技术评估,定期发布鼓励推广的先进海洋技术成果目录,以及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投资规模与产业带动作用大的科技成果包。各级沿海地方政府要建立健全促进海洋科技创新的工作机制,加大创新创业政策的落实力度。充分利用财政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等各方面资金渠道,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向海洋科技领域,参与海洋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项目等,鼓励沿海省市积极开发适合海洋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的金融产品。各海洋科研院所、高校、企业要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为中心,加强协同创新和能力建设。建设具有国际水平、突出科学交叉和协同创新的海洋国家实验室,新建一批国家、部门、企业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推动海洋调查船队实体化运行管理,推进海洋生物和海洋地质样品库社会化服务。


    在海洋领域加大“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和“千人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等培养计划和多种海外人才引进计划的实施力度,加快造就一批在国际海洋前沿领域具有影响力的领军人才,加大对海洋优秀青年人才的培养力度。制定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紧缺人才目录和海洋科技工作者离岗创业管理办法,完善高端创新人才和产业技能人才“二元支撑”的人才培养体系,鼓励大型企业和科技兴海基地设置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立海洋工程师联盟。加强海洋科普意识宣传,推进海洋科普社会化市场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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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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