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授权,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2016年上半年度中、初级防腐蚀工程师技术水平评价工作将于7月初进行。6月30日前截止受理。申请者请于6月30日前提交材料。
一、根据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防腐蚀工程师(系列)专业水平评价实施要则的规定,申请防腐蚀工程师(中级)技术水平评价的人员除符合直接申请条件的申请者外均须参加“防腐蚀工程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培训并通过考试,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学历要求:
(1)具有非腐蚀与防护专业的本科学历或相当于大本学历,从事防腐蚀技术工作5年以上,参加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培训,并通过考试者;
(2)具有大专或相当于大专学历,从事防腐蚀技术工作6年以上,参加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培训,并通过考试者;
(3)具有中专或相当中专学历,从事防腐蚀技术工作9年以上,参加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培训,并通过考试者。
2.申请者应具备独立解决防腐蚀技术问题的能力和具有必要的工作业绩。
二、直接申请专业水平评价的条件
1. 腐蚀与防护相关专业本科毕业,从事防腐蚀技术工作5年以上;申请人取得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双学士学历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申请人取得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2. 申请者应具备独立解决防腐蚀技术问题的能力和具有必要的工作业绩。
三、申请人必须提供的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资格认证申请表》(5份,含原件1份),必须认真、如实填写,不得涂改。注:《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资格认证申请表》中单位推荐意见,不超过2000字。重点介绍申请人自获现任技术资格以来的工作成绩和考核情况。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请交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的原件1份。
2.附学历证明,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3.直接申请者,请事先提交大学各科成绩单,经学会审定同意后方可直接申请。
4.附上著作、译著、论文(全文)、获奖证书及其它成果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1份)
5.申请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照片2张(请在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
学会专业技术水平评价中心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将通过形式审查的材料提交给水平评价委员会的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提交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公示一个月后生效。学会将为通过水平评价的人员颁发由中国科协授权的《全国学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评价证书》。
上半年度防腐蚀工程师(中级)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拟于7月初进行,准备申请水平评价的同志请将所需提供的各种资料于6月30日前提交给学会专业技术水平评价中心,未参加培训直接申请水平评价的费用为2000元/人,请汇入学会账号:
户 名: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
帐 号:0200006209089135234
开户行:工商行北京东升路支行
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久青、张小红
地址:北京市学院路30号
单位: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
邮编:100083
电话:010-62320080
传真:010-82372305
E-mail: mail@cscp.org.cn
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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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防腐蚀工程师(中级), 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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