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24年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和《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汽院发〔2022〕59号)等文件精神,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学校全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坐落于世界著名道教文化圣地武当山北麓、汉江秀水之滨、南水北调源头,中国商用车之都的湖北省十堰市。学校始建于1972年,是全国唯一一所以汽车命名、最具汽车特色的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原机械工业部直属院校,是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入选高校、首批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单位、工信部“专精特新”产业学院获批高校,也是湖北省产教融合示范项目入选高校、湖北省“双一流”建设和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高校。
学校现有4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59个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和重点研究基地、12个硕士点、47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2.1万余人。现有教职工1200余人,其中专职教科研人员900余人,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者占比超过90%,其中高级职称教师400余人、博士300余人。学校拥有双聘院士1名,聘用外籍院士1名,获批国家、省部级人才项目、专家称号60余人、市级人才专家30余人,校聘“东风学者计划”人才项目30余人,有200多名东风汽车公司等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作为兼职教师深度参与学校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作为中国最具汽车特色的公办多科性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力内涵发展,正全力推进实施“三步走”发展战略:实现大学更名,成为博士授权单位,建成国内一流应用研究型大学。
二、引进对象
(一)顶尖人才
在本学科领域享有国际公认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为所在专业领域的大师级学者,已取得杰出的学术成就。
(二)领军人才
A类: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为所在专业领域的著名学者,已取得卓越的学术成就,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B类: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具有作出突出贡献的潜力,已取得较为突出的学术成就,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三)拔尖人才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影响力,为所在专业领域的知名学者或学科带头人,已取得较高的学术成果,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四)骨干人才
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优秀人才,有成为该领域拔尖人才的发展潜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五)优秀青年博士
在本学科领域崭露头角,具有良好的教育经历和研究基础,有较好发展潜力,科研成果突出、学校急需紧缺的优秀青年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三、引进岗位
(一)第一至第四层次人才
学校常年招聘,数量不限,待遇实行“一事一议”,年薪可达200万元,安家费可达1000万元。
(二)优秀青年博士
学校常年招聘、招满即止,具体岗位见附件,最终岗位招聘计划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发布为准。
四、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符合公告中“引进对象”引进条件要求。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引进待遇
(一)引进待遇
(二)政府支持
引进人才全面享受国家、湖北省和学校相关计划(项目)配套支持优惠政策,符合条件者可依托学校申报国家、湖北省人才项目。
1.人才津贴:最高可达20万元/年,连续享受3年;
2.住房:可申请享受政府人才公寓1套,服务期前5年免租金,入住满5年考核合格后可按市场评估价60%购买;
3.配偶安置:符合条件的可入编、可调配;
4.子女入学:子女入读公办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可走绿色通道,不受户籍限制;
5.可申领“楚才卡”“武当人才卡”,享受政务、金融、安居、医疗、交通等方面优质服务,包括购房支持、特约医疗、绿色通道、免旅游门票等。
(三)人才培育
1.优先支持引进人才参加国家、省、市专家评选表彰、人才项目和重大研发项目申报;
2.引进人才来校后入选国家、省重点人才计划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
3.引进人才来校后入选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每人5万元科技创新经费支持,连续支持3年;
4.引进人才来校后获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省级以上科技成果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5.引进人才来校后获批科技创新和自主创业战略团队,每个团队补助20万元。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视报名情况分批开展考核,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箱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qyrsc@163.com。报名电子邮件主题注明“人才引进+姓名+人才类别+各省高校引才”。
3.报名所需材料
①个人简历;②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或文件;④业绩证明材料,如项目立项证明、论文检索收录证明、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
4.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李老师
电 话:0719-8238209
咨询QQ:525228026、236171997
通讯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车城西路167号湖北汽车工业学院行政楼人事处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课堂试讲、面谈、考察等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相关知识、专业理论素养、教科研能力等,并形成考核意见。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九、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网站(http://www.hua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聘用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网站(http://www.huat.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网站(http://www.huat.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录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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