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关于北科
北京科技大学的历史渊源可追溯至1895年北洋西学学堂创办的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矿冶学科。1952年,学校由天津大学(原北洋大学)、清华大学等6所国内著名大学的矿冶系科组建而成,名为北京钢铁工业学院,是新中国建立的第一所钢铁工业高等学府。1960年,更名为北京钢铁学院,并被批准为全国重点高等学校。1984年,成为全国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1988年,更名为北京科技大学。1997年5月,学校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行列。2006年,学校成为首批“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4年,学校牵头的,以北京科技大学、东北大学为核心高校的“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成功入选国家“2011计划”。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18年,学校获批国防科工局、教育部共建高校。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经、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
近年来,北京科技大学切实发挥博士后制度优势,将博士后工作改革作为优秀青年人才引育、提升师资队伍水平的重要举措。北京科技大学在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上“有规划,有服务,有待遇,有资源”,为青年人才个性发展,发挥潜力提供平台,不断推动博士后研究人员成为学校高层次师资队伍的后备力量、科研团队的重要组成力量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生力军。
得益于学校现有的青年人才激励体系,截至2020年,我校博新计划入选者在优先兑现副高级以上待遇的基础上,已有67%正式晋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中20%已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使优秀的青年人才进入了发展的快速通道。
北京科技大学向青年才俊发出诚挚邀请,欢迎依托北京科技大学申报2021年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02 项目内容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下简称“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4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3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3万元为国际交流经费。
03 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1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拟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拟定初步研究计划。
3.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是2020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且之前未申报过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0年1月1日(含)之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4.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6.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7.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有关人员可关注“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8.未入选过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引进项目)。如入选过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须在申请表格中注明。
9.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04 申报流程
1.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身份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申请书。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在线生成(模板见阅读原文中的附件1),自行生成无效。
(2)《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后上传扫描件。(模板见阅读原文中的附件2、3)。
(3)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如无预答辩通知书,可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均提供扫描件。
(4)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个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扫描件。
不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在网上申报开通日期前,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相应模板作为填报参考。如通过专家通讯评审,需提交答辩材料,供会议评审使用,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至设站单位。
网站链接: http://jj.chinapostdoctor.org.cn/website/index.html
设站单位的联系方式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自动获取。申报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需逐级申请驳回。
3.设站单位审核
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相应文档,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管理人员在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截止后才能进行网上审核。
05 管理与服务
1.设站单位对“博新计划”入选者的资助经费应单独立账,专款专用。其中,40万元的博士后日常经费从“博新计划”入选者办理进站手续起按月计发,核发24个月;20万元的博士后科学基金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第21条的开支范围列支,不限定各项费用的支出额度;3万元的国际交流经费用于支付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参加国际会议或与国外相关科研机构开展短期科研合作。
2.资助经费中的日常经费部分应全部用于获选人员的日常生活费用(含工资、奖金、生活补助及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等),设站单位不得提取管理费。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保缴费部分不得从“博新计划”资助经费中列支。
3.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设站单位应加强配套投入,对“博新计划”入选者在科研经费、住房、津贴补助等方面给予经费支持。鼓励地方和设站单位设立博士后重点支持计划,吸引更多优秀博士加入博士后人员队伍。
4.设站单位应在“博新计划”入选者职称评定、科研工作条件等方面制定配套政策,并在出站留任、支持职业发展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支持“博新计划”入选者在站期间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
5.设站单位应与“博新计划”入选者签订科研计划书,做好绩效评价和成果追踪工作,将创新型科研成果作为考核重点。出站考核合格的,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印发《博士后证书》。
6.“博新计划”入选者确因科研项目需要延期出站的,设站单位应参照“博新计划”资助标准,解决好延期期间的经费问题。
7.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定期对设站单位“博新计划”实施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政策配套情况、人员培养成效,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博士后设站单位综合评估的依据之一。
8.申请进入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且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总比例不得超过40%。
06 工作改进措施
2021年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工作改进如下。
1.进一步聚焦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
资助领域调整为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研究、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
2.进一步聚焦高水平平台和合作导师
同等条件下,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倾斜。
3.改革专家评审办法
将原一轮会议评审改为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两轮评审,其中会议评审设申请人答辩环节。
4.改进评审指标
突出“高水平平台、高水平导师、高水平人选”要求,将申请人情况、合作导师、科研平台、研究领域单独作为指标项,并按照百分制为各指标项赋值。
07 申报时间
2021年2月20日-3月20日,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材料。3月21日至30日,设站单位网上审核。
08 联系我们
北京科技大学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李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8610 62332327,8610 62333650
办公地点:办公楼222
电子邮箱:postdoc@ustb.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办公楼222,100083
资讯获取(微信公众号):
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后
北京科技大学人事服务平台
学校网址: https://www.ust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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